唐山打人案嫌犯是“资深老赖” 建行、中银消金都曾不幸中枪
河北唐山一家烧烤店,四名女子被多人当众殴打。
视频被发到网上后,引起人神共愤。
至6月11日,涉案的9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9名犯罪嫌疑人中的5人有前科劣迹,涉及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
警方在通报中公开点名的主犯陈继志还是一位“资深老赖”,其曾多次被法院限制高消费,而建行与中银消费金融都被其“撸了羊毛”。
美颜之后的陈继志(照片/网络)
01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0年,陈继志因赖账不还机票费,被陈女士告上法庭。
据法院公布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陈继志经一中间人介绍,在陈女士处购买机票。
因为中间人多年来在陈女士处购买机票都是先买票后付款,信誉非常良好。所以,陈女士也给了陈继志“先欠款后结账”的待遇。
然而,这一欠,陈继志便在2015年至2016年间欠了陈女士机票费43640元未结。
之后,在中间人和陈女士多次催要下,陈继志还了1万元。而剩下的33640元,陈继志一直各种推诿不还。
后来,陈继志不仅不肯见面,就连陈女士的电话也拒不接听。无奈之下,陈女士将陈继志告上法庭。
庭审当日,经法院合法传唤,陈继志没有出庭露面。最后,法院判决陈继志偿还陈女士33640元机票费及相应利息。
不过,陈继志并没有因法院的判决而向陈女士清偿3万多元的机票债务。同时,其还因规避法院执行,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
至今,陈继志的这项失信信息仍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查到。
02
建行、中银消金不幸中枪
赖陈女士的机票费,事实上并不是陈继志的“初犯”,他连正规金融机构的账也敢肆无忌惮地赖。
据唐山路南区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6年9月,陈继志在建设银行唐山分行申请了一笔50万元的个人房贷。同月13日,建行成功打款。
然而,没过多久,陈继志就不再偿还建行欠款,直至拖欠7期。
判决书公布的数据显示,陈继志一共欠建设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罚息等合计约49.7万元。
因房贷是陈继志以自己及妻子兰某名义申请,屡催不还之后,陈继志、兰某被建行唐山分行告上法庭。
这次,法院也公告传唤了陈继志,但陈继志也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最后是妻子兰某参加了诉讼。
根据兰某在法庭上的说法,自己与陈继志已分居多时,贷款所购买的房产之前一直是陈继志父母居住,后由陈继志居住,她本人没有住过。孩子也是由兰某抚养,兰某称自己没有义务替陈继志还款。
另外,兰某还表示,涉案房产自己不想要,也不想还贷款,自己也无法联系到陈继志。兰某只是怕自己因此上了征信黑名单,对孩子以后有影响。
最后,法院判决陈继志及兰某偿还建设银行唐山分行合计约49.7万元。同时,该行对二人贷款新购的房产拍卖、变卖后,所得钱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面对陈继志的“赖账”行为,中银消费金融也曾不幸中枪。
据唐山路北区法院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7年8月,陈继志以自己和妻子名义,向中银消费金融【新易贷】申请贷款20万元用于装修。
同年9月,中银消费金融向陈继志成功放款20万元。
但是,在次年5月,陈继志再未偿还过这笔贷款。
多次催讨未果后,陈继志及妻子又被中银消费金融诉至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陈继志及妻子兰某共同偿还中银消费金融贷款本金20万及相应利息。若未按规定期限履行偿还义务,中银消费金融对二人新购房产变卖的款项按照顺位优先受偿。
“赖账”或许只是陈继志“前科”的冰山一角。
据媒体报道,针对此次唐山打人事件,警方初步查明,包括陈继志在内的9名涉案人员,其中多人有违法犯罪前科。
而在一曾犯故意伤害罪人员的判决书中,有一涉案人员也叫陈继志,并被标注为“刑拘在逃”。
此人和唐山打人案中的陈继志是否为同一人,有待官方进一步调查公告。
不过,据封面新闻报道,通过裁判文书网中“陈继志”的名字、出生年月、家庭住址,以及实地采访妻子信息的对比,发现两人为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