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推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 解决河湖污染源头问题

2022-06-14 00:11:18 - 央视

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获悉,近日,黑龙江省发布第5号总河湖长令——《黑龙江省在小微水体实施河湖长制工作方案》,推动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向小微水体延伸,解决河湖污染源头问题。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小微水体河湖长体系。在现有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范围内,合理设立小微水体河湖长,明确河湖长职责。

据了解,小微水体是指持续存在且有一定水面面积的水体,主要包括尚未纳入河湖长制管理体系的闭流区泡泽、沟渠、坑塘、塘坝等水体。方案指出,在开展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中,要做好基础工作,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对辖区内小微水体进行全面排查,精准掌握小微水体数量、分类、分布等具体情况,建立县乡村级小微水体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并纳入省河湖长制信息管理平台。

方案要求,全面推动小微水体综合治理,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将小微水体治理纳入本级乡村建设、水污染防治、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规划,结合本地治理任务,制定行动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完成时限,以控源截污为根本,采取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水系连通等综合措施,开展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防治黑臭水体,实现小微水体“三无”,打造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宜居水环境。

同时,该方案明确提出各阶段治理目标,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排查建立小微水体名录;7月15日前,全面建立小微水体河湖长体系;2023年8月31日前,全面完成小微水体治理任务,实现全省小微水体“三无”,建立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

(总台记者郭晓光王海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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