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本报北京6月13日电 (记者白剑峰)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制定《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培训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核酸采样质量管理,提高核酸采样的规范性和准确性,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核酸采样服务。
通知指出,核酸采样是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重要环节。各地要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管理工作,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规范采样环节管理,不断提高核酸采样质量。
确保采样人员符合资质。各地要严格核酸采样人员的资质管理,在现有医务人员基础上,将民营医院、零售药店、学校医务室以及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卫生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纳入采样人员队伍,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规范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核酸采样工作。采样人员的调配使用尽量不挤占正常医疗资源,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
规范开展核酸采样培训。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规范做好核酸采样的组织、培训、考核等相关工作。通过制作培训视频、组织实操培训等,使采样人员熟练掌握口咽拭子、鼻咽拭子等常用采集方法,正确穿脱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各项感染控制措施。不得通过视频培训取代实操培训。
加强核酸采样质量控制。各地要切实加强核酸采样的质量控制,按照“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确保采样人员操作和行为科学规范。同时,各核酸检测机构进一步做好室内质控,通过分析检测试剂的内参数据,监测采样拭子是否采集到细胞,以反映和改进采样质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核酸采样现场巡回抽查,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
做好核酸采样的组织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核酸采样点的组织管理,指导各采样点配备足够的采样人员、辅助人员或志愿者等,合理安排采样人员排班和休息,提供相应后勤服务,落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的有关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核酸采样服务。
《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培训方案》要求,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负责制定培训课件和培训课程安排,组织开展核酸采样考核。培训时间至少1天,包括理论培训和操作实践培训。考核内容包括采样操作、个人防护和感控理论知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