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交警大队查处一名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

2023-06-14 11:03:05 - 山西新闻网

本报吕梁讯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本该吸取教训,可有些驾驶人心存侥幸不思悔改,又铤而走险继续饮酒驾驶机动车。近日,岚县交警大队岚城中队将一名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牛某某送进拘留所。违法行为人懊悔不及,但为时已晚。

近日,岚城中队在崇文街执勤时发现车牌为晋K*****的小型汽车在路上行驶缓慢,大队执勤民警凭着职业的敏感性,感觉到此车有问题,依法上前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6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人牛某某称与朋友喝了少许白酒,心存侥幸驾车上路行驶,不料被民警当场查获,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后经民警系统查询,牛某某在2017年7月21日曾因饮酒驾驶被寿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现属于二次饮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天、吊销驾驶证并处罚款2000元的处罚。

众所周知,酒驾、醉驾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是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任的行为。牛某某此举是对法律的漠视、对安全的破坏、对自己的放任。在日常的道路行驶中,每个人都是道路交通的参与者,道路交通安全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密不可分,因此,大家都要坚守“抵制酒驾”的原则,共同营造零酒驾道路交通环境。(李文君)

(责编:candy、马云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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