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口区湘辣缘快餐经营店作出行政处罚

2023-06-14 16:01:3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口区湘辣缘快餐经营店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据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政府网站2023年6月13日发布的《河口区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2023年06月005)》,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口区湘辣缘快餐经营店作出行政处罚。

信息显示,河口区湘辣缘快餐经营店的主要违法事实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河口区湘辣缘快餐经营店处以罚款5000元,并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8袋清水蘑菇(蔬菜制品)(规格为10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

序号

行政处 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 违法  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 

法定企 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 业组织机构代 码(行政相对 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行政处 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渠道

处罚机关

1

东河市监处罚

   〔2023〕138号

河口区湘辣缘快餐经营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案

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罚款、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

河口区湘辣缘快餐经营店

92370503MA3PA9784J

劳玉兰

1.罚款人民币5000元;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8袋清水蘑菇(蔬菜制品)(规格为1000克/袋,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23日)。

2023.06.13

自动履行  2023.06.13

60日内向河口区人政府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向河口区人民法院起诉

东营市河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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