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警方连救两只野生保护动物

2024-06-14 06:00:03 - 辽沈晚报

本报讯记者李名报道6月13日,记者从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了解到,6月11日、12日,葫芦岛市公安局连山分局巡特警机动大队和锦郊街派出所先后救助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红隼。

11日11时40分许,巡特警机动大队在辖区开展日常巡逻途中,看到一只鸟从火车站对面的楼顶掉落到马路上,不停地扑棱着翅膀,无法飞起。民警见状,立即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观察并第一时间联系了市打渔山野生动物救助收容中心,将该鸟安全送至收容中心。

无独有偶,12日15时40分许,锦郊街派出所接到爱心人士的电话,称其在马路边看到一只无法飞行的鸟。

接到求助后,民警赶到现场并联系市打渔山野生动物救助收容中心工作人员,将该鸟送至收容中心。

经工作人员确认,以上两只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并表示待观察无恙后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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