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

2024-06-14 09:59:18 -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

转自: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为推动全省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细落地,进一步增强方案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可操作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开展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审查工作。

此次审查从6月1日至6月30日,审查范围为各设区市、县(市、区)“三年行动方案”和各矿山企业及其上级公司“三年行动方案”。

此次审查分工是各设区市、相关中央驻赣单位在赣总部、省属集团公司和安源煤业集团“三年行动方案”由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会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审查;各县(市、 区)和其他矿山企业上级公司“三年行动方案”由各设区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审查;各矿山企业“三年行动方案”由各县(市、区) 应急管理局组织审查。

此次重点审查各市、县和各矿山企业及其上级公司“三年行动方案”是否紧密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法规、文件要求,统筹谋划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重点审查各市、县三年行动是否明确牵头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是否按要求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各矿山企业及其上级公司三年行动是否由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并建立完善定期研究推进三年行动的工作机制。重点审查“三年行动方案”工作目标是否明确、具体,是否对目标进行分解、细化,攻坚清单是否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工作目标。重点审查“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任务是否与实际紧密结合,是否存在照搬照抄、应付对付、空洞泛化情况,是否针对矿山安全生产最突出的问题进行攻坚。

江西局与江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审查工作组要逐设区市(集团公司)、逐县(市、区)、逐矿山企业梳理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形成 “一地一策、一司一策、一矿一策”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要结合实际、直面问题,整改建议要突出针对性、可操作性,对“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针对性不强的,要及时督促其补充完善,对照搬照抄、应付对付等问题严重的,要推倒重来。(唐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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