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人!海南一地最新曝光!5年内不得在这新开立银行账户!

2023-07-14 09:38:17 - 海南特区报

为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活动,从源头斩断“两卡”贩卖利益链条,全力挤压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犯罪空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断卡”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三亚市公安局对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予以严厉打击。现向社会公布2023年第一批111名金融惩戒人员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等相关规定,对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中国人民银行将对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含支付宝、微信渠道),5年内不得在三亚市全域范围内新开立银行账户的惩戒措施。

111名金融惩戒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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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广大市民群众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切勿贪图小利出租、出借、出售个人银行卡、电话卡,否则一不小心将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受到法律的严惩。如发现买卖“两卡”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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