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布一批酒驾、醉驾案例

2023-07-14 18:38:42 - 政府网站

转自:平顶山发布

近日,平顶山公安交警

严格按照

省交警总队、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豫筑平安”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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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布一批酒驾、醉驾案例

2023年7月12日5时49分许,郭某芝驾驶车牌号豫D7xxx9的白色东风牌小型轿车,因行驶轨迹可疑,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湛河大队执勤民警在开源路与神马大道交叉口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员郭某芝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6mg/100ml,涉嫌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郭某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扣12分的处罚。

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布一批酒驾、醉驾案例

2023年7月2日8时25分,史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DL***N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新华路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卫东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8mg/100ml,驾驶员史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史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布一批酒驾、醉驾案例

2023年7月10日22时18分,赵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AS***Y的小型轿车,行驶至湛北路新华路交叉口西300米处,因涉嫌饮酒后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卫东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后依法抽取血样送检,检测结果为:190.1mg/100ml。驾驶员赵某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平顶山市公安局公布一批酒驾、醉驾案例

2023年7月7日22时34分,杜某驾驶车牌号为豫D*****的望江牌三轮载货摩托车行至神马大道与开发二路交叉口附近时,被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民警拦停,后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鉴定,测试结果为:35mg/100ml。当事人杜某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杜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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