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的公告

2022-08-14 07:55:25 - 深圳特区报

深圳华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我委于2022年1月18日对你公司作出的行政决定(深科技创新决〔2022〕18号)尚未履行,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司催告: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未退回的资助资金人民币377091.11元(大写:叁拾柒万柒仟零玖拾壹元壹角壹分)及自收到资助资金日至办理退款日期间的孳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缴纳入库。逾期仍未履行,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其他方式已无法送达,我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采用在《深圳特区报》公告的方式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请你公司自《深圳特区报》刊登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委领取上述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自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你公司可以向我委提出申辩、陈述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你公司放弃上述权利。我委将直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收回你公司资助项目的财政资金及孳息。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朱女士,88102126)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2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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