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东莞市爱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被罚
2023-08-14 17:15:4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企消行罚决字〔2023)0026号】,涉及东莞市爱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行政相对人名称
东莞市爱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900071857597P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吴俊远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企消行罚决字〔2023)002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7日东莞市爱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车间二楼、三楼共两处室内消火栓箱损坏)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对你公司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568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东企消限字〔2023〕第0023号)、对该公司法人代表吴俊远询问笔录(1份)和现场照片5张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爱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东莞市爱源塑胶电子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6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0
处罚机关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企石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