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山东博远医药有限公司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2023-08-14 17:29:3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山东博远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药品的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1日
企业名称
许可证编号
法定
代表人
质量
负责人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有效
期至
备注
山东博远医药有限公司
鲁BA5381553
赵京臣
刘峰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新甫街道泉北村村西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