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境退税:用“退退退”鼓励外国游客“买买买”

2024-08-14 09:45:29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税网

王婷婷

据统计,2024年巴黎奥运会期间,有1500万—2000万名游客前往巴黎观看赛事,其中有150万为国际游客,而法国作为时尚之都,自然吸引了大量购物爱好者。作为东道主的法国如何利用这一国际性的赛事来接住“泼天的国际流量”,在吸引入境游客奥运旅游的同时,大力挖掘其购物消费的潜力?这就不得不提到一项有助于促进入境游客购物消费的制度——离境退税。

离境退税:用“退退退”鼓励外国游客“买买买”

“醉翁之意”在吸引游客

所谓离境退税,是指旅游目的地国家根据税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入境外国旅游消费者在本国退税经营者处购买并带离出境的商品中所包含的部分税收(通常是增值税、特定消费税等间接税)予以退还的制度。通常而言,大多数国家的商品价格中会包含增值税(特殊商品还涉及消费税),税率根据各国增值税立法有所不同,有时可能高达商品价格的20%—25%。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设置了离境退税制度,外国游客在将购买的商品带离出境时可以向旅游目的地国申请退还购买商品时支付的增值税,从而享受更多的购物福利。

自20世纪80年代初在瑞典兴起以来,离境退税已成为包括欧盟主要成员国、韩国、新加坡在内的60多个国家促进旅游消费的“标配”制度。作为世界上第一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法国在欧盟统一增值税指令的安排下,较早推行了离境退税制度。根据欧盟《第六号增值税指令》第147条的规定,当购买方为外国游客,且所购物品作为其随身携带或托运行李的一部分被带离欧洲共同体地区时,该物品可向外国游客免征增值税销售。该规定为包括法国在内的欧盟国家离境退税制度确立提供了法律依据。

离境退税的目的是通过将入境外国游客在旅游目的地国家购买商品的部分间接税予以返还,吸引境外游客前来本国入境购物消费,其“醉翁之意”在于运用税收激励增强外国游客对本国商品的消费需求,有效释放境外游客的消费潜力,从而使本国在入境旅游市场中取得竞争优势。

享受退税须满足规定条件

离境退税的实施客观上要求国家让渡一定的财政利益,且需要为之耗费一定的管理成本。因此,旅游目的地国并非对所有商品都实行退税,也不会按100%的比例退税,且往往会设置一些限定条件。

从退税对象看,离境退税通常以境外游客为实施对象,当地旅游消费者无权享受这一“优惠待遇”;从退税客体来看,游客只有在旅游目的地国规定的经营者处购买商品或进行服务消费(只有少部分国家,如韩国实行对特定服务消费退税)且达到规定金额,方能申请退税;从退税环节来看,离境退税使用的前提是商品“离境”,只有当游客将商品带离旅游目的地国的关境时,方能申请退税,且离境的商品不能提前使用;从退税税种看,离境退税的退税类型通常是商品的增值税以及特定商品的消费税;从退税程序上看,离境退税通常要经过“退税申请—退税审核”的程序,只有得到退税主管机关(通常是海关)的认可,方能成功退税。

以法国为例,当外国游客来到法国等欧盟国家境内旅游时,只要其购买的商品达到一定的价格总量,并将商品带出欧盟以外国家,就有权申请退税。当然,外国游客在法国申请退税还需要满足年龄、停留时间、商品范围、最低消费金额等条件。在退税幅度上,法国的增值税标准税率为20%,一般在剔除退税手续费等成本后,游客可以获得退税率为8%—12%的税款。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让外国游客有更好的退税体验,法国推出了“Wevat-法国电子化自动退税App”,游客获得购物发票后可在该App上生成包含所有购买商品的电子退税单,离境时只需在机场或火车站旁边的PABLO自动退税机上扫描App中的条形码即可申请退税。“Wevat-法国电子化自动退税App”的另一优势是对单笔购物没有最低消费要求,外国游客在规定时间内购物总金额达到100欧元即可申请退税,对游客购物的激励效应更加明显。

进一步打造国际化的消费环境

离境退税可以大大节约入境外国游客在国外的购物开支,让游客享受到实在的购物红利,该制度在我国发展入境旅游的过程中也得到推行。历史地看,我国离境退税制度自2011年在海南“初试啼声”后,于2015年7月1日起相继在北京、上海两地开展首批试点,现已扩围至全国超过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与此同时,我国参与离境退税的商店数量不断增多,仅北京就有3700多家离境退税商店,位列全国第一。

根据我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凡是前来我国旅游的入境外国游客在符合规定条件下购物可以获得相应退税。具体而言,在退税对象上,凡是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均符合退税的主体条件;在退税商店方面,相关经营主体只有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具备退税资格,一般而言,退税商店不仅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需要符合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以及其他信息管理、发票管理和账簿管理等方面的条件;在退税商品的范围方面,我国实行“负面清单制”,游客只要在负面清单之外从退税商店购买的商品均符合退税要求,且要求退税商品未启用或消费;在起退点方面,我国要求具备“三同一”的条件,即同一境外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商品金额须达到500元人民币以上方可退税;在退税时间方面,要求游客的离境日距离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方可退税。根据现有政策规定,我国离境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商品退税率通常为11%,适用9%税率的商品的退税率通常为8%,退税率之所以会略低于商品的增值税税率,原因在于游客退税需要向退税代理机构支付一定的退税手续费。

2023年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大旅游领域对外开放力度,签证便利化取得明显进展,尤其是过境免签政策的大力推行带火了“中国游”。为吸引境外旅客“买起来”,各地正努力挖掘离境退税的制度潜力,打造国际化的消费环境。例如,部分地区通过优化离境退税商店布局、开发中国特色文创产品、实行“即买即退”退税政策、开展个性化的离境退税政策宣讲等,进一步释放离境退税政策效应。未来,我国仍有必要从优化离境退税条件、提升退税服务便利度以及完善退税信息管理等方面着手,不断完善离境退税制度,进一步释放离境退税政策效应,推动我国入境旅游消费市场提档升级。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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