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河法院温情调解抚养权变更纠纷

2024-08-14 15:13:28 -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吉林新闻8月14日电(谭伟旗庄国峰李泓佚)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依法变更了未成年人的抚养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与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今年3月,邹某与姜某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经该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邹某与姜某离婚,婚生女儿小邹(现年2周岁)由邹某抚养,姜某不承担抚养费。

离婚后,姜某心系幼小的孩子,与邹某私下沟通希望由自己抚养小邹,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姜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小邹的抚养权,且邹某承担每月抚养费至被抚养人独立生活时为止。

案件受理后,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幼童的抚养问题,应当审慎处理,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的合法权益,故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将涉及抚养的各种问题反复耐心地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引导当事人积极换位思考,一方面,婚生女儿小邹年龄太小需要母亲细心照料,且父亲邹某照顾女儿存在种种不便;另一方面,现阶段邹某经济上确实有一定困难,如果变更抚养权应适当程度降低一部分抚养费。

经过多轮深入的调解与沟通,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开始愿意为了孩子的未来做出妥协,最后双方成功达成了调解协议,小邹变更为由姜某抚养,邹某承担每月抚养费至被抚养人年满十八周岁时止。

法官介绍,未成年人抚养问题并非小事,变更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从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尊重未成年子女的真实意愿,才能更好地维护亲情。(完)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