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机构或可享3折租金 深圳前海发布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

2024-08-14 19:49: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陈思琦深圳报道

日前,《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印发,明确了申请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金折扣范围:营利性机构分3折、5折、7折三档,非营利性机构为3-5折。

根据《管理办法》,创新型产业用房是指为满足创新型企业和机构的空间需求,由前海管理局主导并按规定出租或出售的政策性产业用房,包括办公用房、研发用房、工业厂房等。

《管理办法》对申请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机构主营业务做了清晰界定,原则上应为金融业、会展业和商贸物流、科技服务业、专业服务业、新型国际贸易、现代海洋产业,以及数字与时尚、文体旅游业、先进制造业等前海鼓励发展的产业。

针对上述产业领域的营利性机构,可享片区租金参考价3折优惠的有三类:上年度产值(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批发类50亿元)的机构;由财政部直接参与出资的国家级公司制基金;港资机构。

可享5折优惠的有六类:上年度产值(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批发类10亿元)的机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企业及其持股(含联合持股)超过50%或者实际控制的一级子公司,或深圳市总部企业、前海总部企业;境内外上市企业及其持股超过50%或实际控制的一级子公司;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独角兽企业、细分领域的头部企业;前海全球服务商。

其他符合条件的营利性机构则可获7折租金优惠。

非营利性机构方面,获评国家级5A、省级5A、市级5A资质,或国家级4A、省级4A、市级4A资质,且符合前海产业发展要求的,申请创新型产业用房的租金价格分别为参考价的30%、40%。

与前海管理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非营利性机构,以及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设立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境外非政府组织、外国商会、国际组织等,也可享租金3折优惠。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租赁面积标准上限。其中,营利性机构的租赁面积一般不超过8000平方米,其中成熟类机构一般不超过8000平方米,成长类机构一般不超过5000平方米,初创类机构一般不超过1000平方米;非营利性机构一般不超过500平方米,以确保资源集约利用。

据悉,《管理办法》自8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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