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涉及产品质量鉴定检测规定解读:谁来确定鉴定检测机构?鉴定检测费用谁出?

2024-08-14 20:16:01 - 新浪财经头条

来源:老梁市监论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第五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 消费者应当文明、理性消费,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发生消费争议时依法维权。

第四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推动、健全消费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引导消费者依法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十四条 经营者应当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争议。

鼓励和引导经营者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先行赔付、在线争议解决等制度,及时预防和解决消费争议。

第四十五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进行调解的,相关组织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六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有明确的被投诉人、具体的投诉请求和事实依据。

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对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消费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

有关行政部门受理投诉后,消费者和经营者同意调解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及时调解,并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调解完毕;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调解过程中需要鉴定、检测的,鉴定、检测时间不计算在60日内。

有关行政部门经消费者和经营者同意,可以依法将投诉委托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第四十七条 因消费争议需要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测的,消费者和经营者可以协商确定鉴定、检测机构。无法协商一致的,受理消费者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指定鉴定、检测机构。

对于重大、复杂、涉及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争议,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纳入抽查检验程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检测。

解读

一、谁来确定鉴定、检测机构?

解读一:此处规定的是由消费者和经营者协商确定鉴定、检测机构,不是由受理投诉的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鉴定、检测机构,受理投诉的市场监管部门也不负责抽样送检。

解读二:只有满足了“对于重大、复杂、涉及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争议”,才“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纳入抽查检验程序”,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检测”。

解读三:2024年《民事诉讼法》有类似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二、鉴定、检测费用由谁来出?

1.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需要进行检定、检验、检测、鉴定的,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具备相应条件的技术机构承担。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检定、检验、检测、鉴定所需费用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协商一致承担”。

2.民事诉讼中,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中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因此,产品质量司法鉴定的费用一般由申请鉴定一方垫付,待鉴定结论出来后,由责任方承担。

但具体情况要视实际情况而定,例如:

(1)诉讼中的鉴定费由申请鉴定人出庭的当事人预先支付,由败诉方负担。

(2)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3)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4)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以下情况下,鉴定费用通常应由责任方承担:

1.产品质量问题是由责任方造成的:如果鉴定结果表明产品质量问题是由生产、销售或其他责任方造成的,那么鉴定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2.责任方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如果责任方在生产、销售或其他过程中存在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产品质量问题,那么鉴定费用应由责任方承担。

3.双方事先约定:如果双方在合同或协议中事先约定了鉴定费用的承担方式,那么按照约定执行。

鉴定机构确定鉴定费用金额后,会通知委托方即人民法院通知鉴定申请方当事人予以缴纳鉴定费用,该费用直接缴纳至鉴定机构,人民法院不予代收代付。

如当事人对鉴定费用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转交选定的鉴定机构,由鉴定机构予以答复。

来源:易苍松聊综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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