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一老师把“学生”告上法庭,竟是因为……法院判了!
来源:海峡导报
厦门一老师把“学生”告上法庭
竟是因为……
法院判了!
赔偿老师35000元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厦门市思明区法院公布了一起关于付费课程的案件。
在这个知识付费的时代,各类教育培训的网络课程层出不穷,有的课程9.9元,你可能顺手就下单了;而有的课程动辄上千、上万元,你是不是也曾想过找个人拼课,或是在网上找找便宜的资源呢?那么,你可曾想过拼课会违法吗?
厦门一老师开设古筝直播课程形成付费视频
积累上千名会员
顾老师(化名)是专业古筝教学老师
她在爱乐(化名)网课平台开设了
古筝直播课程
并形成了古筝教学的付费视频
售价在399元至1280元不等
积累了1800多名会员
教学视频被破解下载低价在线上平台售卖
蔡女士(化名)
购买了顾老师正版课程
偶然机会,顾老师得知
蔡女士把她的教学视频
破解下载后上传到网盘
并通过微信朋友圈
视频号及闲鱼平台发布售卖信息
销售价格均在100元以下
有的课程甚至只需要15.9元
气愤之下
顾老师注册了小号
添加了蔡女士的售课账号
进行了咨询
↓↓↓
为此
顾老师向法院提起诉讼!
顾老师:
蔡女士通过网络平台低价售卖盗版课程,直接导致我大批学员终止续费,还间接丧失了大量潜在学员,蔡女士的行为侵犯了我的著作权并给我造成了经济损失。
蔡女士:
我购买了正版课程,只是想通过拼单的方式降低成本。而且发布至今也只有顾老师取证的时候用小号买过,并没有卖给其他人。
法院判决
停止销售
并赔偿顾老师3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蔡女士转卖的课程都是通过软件从“爱乐”平台下载,并破解转换格式后通过网盘发售。蔡女士持续多次在朋友圈发布多个视频课程的拼课信息,也在不同时间与顾老师的小号沟通出售多个视频课程,由此可见,并非如蔡女士所说的仅与顾老师一人进行过交易。其多次出售多个视频的情况,可以看出蔡女士有通过售卖课程获利的主观意图。
在未经顾老师许可
未支付报酬的情况下
蔡女士从平台下载付费课程
并向他人分享文件
以此取得收益的行为
已经侵害了顾老师享有的著作权
蔡女士应该承担
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令蔡女士停止销售
并赔偿顾老师35000元
小编在网上一查
发现类似的案件已屡见不鲜
……
数字时代通过互联网获取知识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趋势,网课因能够打破时间、空间限制,备受欢迎。正版生产者抓住商机,通过知识付费获取收益,“盗版从业者”也蠢蠢欲动推出“低价共享”“众筹拼课”等模式吸人眼球。
深刻教训!敲响警钟!
重要事情说三遍
倒卖网课牟利违法!
违法事情做不得
来,搬好小板凳听课
听听法官怎么说?
法官提醒
侵犯权利人享有的著作权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官在此提醒
↓↓↓
通过非正常渠道获取
他人享有著作权的课程作品
并在网络平台低价销售
主观恶意明显
侵犯了权利人享有的著作权
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此建议——
01
在线课程生产者应当加强自身作品保护意识,及时做好权属登记,对侵权行为及时取证,固定证据;同时合理定价,让受众乐于知识付费。
02
网络教育平台应当加强监管,对于平台上的作品做好权属声明,加强对异地多次登录、IP地址不同的账号的跟踪,采取一定的技术措施防止网络产品被盗转、下载和破解,帮助权利人做好权利保护工作。
03
内容消费者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在线课程,盗版课程难以保证准确性、时效性、系统性,甚至可能因剪辑产生错误,切莫因贪图便宜,而被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