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鲶鱼事件不予公布,有法律依据吗?

2023-09-14 21:40:14 - 新浪财经头条

来源:燕梳楼与梳子姐

北极鲶鱼事件不予公布,有法律依据吗?

北极鲶鱼事件调查5个月了,还在调查中。

这可一点不像深圳速度,网友又特别不懂事,非要跟在后面追着问。

个别网友还特别较真,竟然向深圳交通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就“北极鲶鱼”调查情况给出答复。

深圳交通局倒也光明磊落,直接回函说:不予公开,不服此答复可行政诉讼。干净利落,铿锵有力,一句无可奉告就直接把多管闲事的网友堵回去了。

然后网友就炸锅了,认定深圳交通局这是权力任性,有的网友说连装都不装了,也有的网友说看到了傲慢,还有的网友质疑“北极鲶鱼”背后可能有更大的鲶鱼。

但我看到公函回复的原文后,我只能说网友们这次情绪用错了地方。我也相信,深圳交通局断不至于蠢到和舆论硬杠,一个退休多年的老局长也没有那么大的操盘能力。

北极鲶鱼事件不予公布,有法律依据吗?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他们实话实说了。也就是说,他们真的是无可奉告,也没有权力奉告。但实话难听,被情绪挟裹的网友显然是难以接受的。

当然,我们不能只讲情绪不讲事实。深圳交通局既然敢公开回复,那么显然也是非常谨慎的,我研究了一下这份公函,原话是这么说的:

您申请的公开信息不属于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称的政府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公开。

仅从公函表述来看,除了那句“如不服本答复可行政诉讼”显得比较生硬外,确实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行文规范于法有据,所以不服也没用。

大家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纪委部门的调查信息不属于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政府信息,也就是说网友申请的内容不属于他们交通局信息公开范畴。

如果是纪委部门已经参与调查,交通局本身就已经是调查对象,所以也就没有权力进行公开,否则本身就是行政违法。这么看来,深圳交通局的回复确实没毛病。

不仅有法律依据,而且还有历史判例作支撑。根据法治日报的报道,此前河南也发生过一起申请信息公开被拒绝的情况。

2017年1月7日,河南洛阳市民向当地政府申请公开对相关违法公职人员的处理信息。洛阳市涧西区政府答复称:

关于机关公职人员的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是行政机关为了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廉政建设而实施的内部监督行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张某对此回复不服,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洛阳中院一审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还是不报,再次上诉,然后再次被河南省高院驳回。

这个判例深圳交通局显然也研究过,所以才有“不予公开不服去告”的霸气回函。但也不能怪网友不懂法,而是思维惯性使然。

第一次追问,你们说纪委已经介入调查;第二次追问,你们说调查通告肯定会出;第三次追问,你们说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但到了第四次,你们就突然变成了不予公开不服来告。这确实让网友一下难以适应,怎么问着问着问出气来了呢?

你可以回答纪委仍在调查,也可以回不方便回答,哪怕随便扯几句忽悠一下我们也行,但不予公开是几个意思?

正常来说,不予公开的背后至少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有结果,就不告诉你。牵涉的人太多,级别太高,金额太大,影响太恶劣,公开出来就是拉仇恨,也会影响政府形象,所以不宜公开。

第二种,没结果,但嫌网友烦。调查来调查去,发现也没多大事,处在可公开可不公开的边界,反正此前性质更严重的许小姐都没公开,我为什么要公开。

第三种,等结果,意见不统一。还有一种可能,就是调查到一半查不下去了,或者是内部意见不统一,为了避免舆论再起喧哗,索性选择沉默。

那么,深圳交通局的不予公开究竟属于哪一种?我看哪一种都不属于,而是就事论事,好不容易抓住一个不太懂的网友,以消解心中块垒。

话虽如此,事实上并不给深圳交通局加分,反而会增加了舆论的反感情绪。因为这事儿确实是你们单位的事儿,拖是拖不过去的。

而且人家老局长5个月前就主动要求组织尽快调查,还他一个清白,现在过去5个月,仍然悬在半空,确实对老局长不公平。

那么,既然你都给深圳交通局洗白了,说不予公开有法律依据了,这事是不是就没后续了?当然不,交通局作为调查对象可以不予公开,但纪委部门应该公开。

虽然对公职人员是否违纪的调查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网民不能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途径获取。但对于公共舆论事件,有关部门在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只不过回应的主体不是深圳交通局,而应该是纪检监察部门。这一点,也从大皖新闻记者的后续采访中得到印证,深圳市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给出的答复是:

“后续情况等通报”。

所以我们就再给他们一点时间吧,现在案子有点多,总是要一个个去查,我们应该理解,5个月算什么呢,再等5个月都行。

许小姐都过去3年了,我们不是一样还没忘吗,人家不是一样仍在调查吗,没关系的,大家耐着性子等吧,别那么大火气。

而且听说此事之后,钟小姐一家都润到澳州去了,如果是这样确实也挺麻烦的,怎么个回复法呢,里外都不好说啊。

北极鲶鱼事件不予公布,有法律依据吗?

其实网友并不是非要盯着钟老局长,而是他这个宝贝孙女确实太出格。是她自己说感觉爷爷贪了,还说家里存款有9位数,一辈子花不完。

炫富就炫富吧,网友最难接受的是,不仅喜欢穿和服拍照,还骂自己的同胞为下贱老鼠、小蜘蛛等等,太伤民族感情了。

既然都这么放肆了,咱们纪检部门没有个交代确实也说不过去。涉嫌贪腐的事情绝不能烂尾,北极鲶鱼也绝不能赢!

伤害民族感情的是这个背刺同胞的女人,不是我们这些追问真相的人。

请纪检部门答题,人民是阅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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