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准护航 浙江月饼抽检合格率达99.45%
转自: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9月13日讯(通讯员市闻记者李心怡)2024年中秋佳节将至,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在节日前夕组织开展了全省范围月饼专项抽检。经检验,被抽查月饼中合格543批次,不合格3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45%,总体质量良好。
本次累计抽检豆沙、蛋黄、火腿、五仁等各式月饼546批次,涉及全省11个市的生产企业、小作坊、批发市场、超市、现场制售餐饮店以及网店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441家,覆盖江苏、湖北、广东、山东等11个省市月饼生产企业71家。
据悉,本次专项抽检检验项目主要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铝残留量、防腐剂、微生物等食品安全指标,发现的3批次不合格样品中,2批次为霉菌项目不合格,1批次为酸价项目不合格。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在收到不合格结果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或异议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4月1日,月饼新标准《月饼质量通则》(GB/T19855-2023)统一实施。
新标准要求产品馅料中成分添加量和产品名称相匹配,例如:莲蓉、枣蓉月饼中莲子、枣蓉的添加量应不低于60%,五仁月饼中果仁添加量不低于20%,蛋黄月饼中蛋黄添加量不低于8%,鲜肉月饼中畜禽肉及其制品的添加量不低于5%等。
新标准明确规定“不应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食材,不宜使用燕窝等名贵珍稀食材”。同时,新标准强调包装应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GB23350-2023)规定,月饼的包装层数最多不能超过三层,包装材料不得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它产品如酒类、茶叶等混合销售。
消费者购买月饼时,发现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可拨打12315或通过“百姓点检”小程序向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同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月饼前仔细阅读产品标签标识,明确产品信息。需注意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如发现以上信息缺失或存在问题,不要购买。另外,月饼属于高糖高脂食品,建议切块分食,适量食用,尤其是老年人、肠胃不适者等更应控制食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