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降价!宜昌一地调整公告

2024-09-14 17:34:15 - 三峡商报

枝江市民注意!

枝江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等事项

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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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枝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召开的听证会情况,经枝江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调整枝江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气量及比价关系。

各档气量的确定

家庭人口3人(含)以内的,全年第一档气量由240立方米(含)调整为310立方米(含),第二档气量由240-420立方米(含)调整为310-550立方米(含),第三档气量由420立方米以上调整为550立方米以上;家庭人口超过3人的,由每增加1人增加80立方米调整为每增加1人增加110立方米确定各档气量。

各档天然气价格及比价关系

枝江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各档天然气价格的比价关系由1:1.2:1.5调整为1:1.1:1.4。按照比价关系一、二、三档天然气价格由2.64元/立方米、3.17元/立方米、3.96元/立方米相应调整为2.64元/立方米、2.90元/立方米、3.70元/立方米。

湖北宜源燃气有限公司一、二、三档价格维持不变,即一档4.18元/立方米、二档4.60元/立方米、三档5.01元/立方米。

实行阶梯气价后供气企业增加的收入其用途按国家、省发改委有关规定执行。

居民用户及用气人口基数的确定

居民用户以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气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气表为“一户”;每户的人口数少于或等于3人的以3人为基数确定各档气量,超过3人的由居民户向天然气公司提供相关户籍证明确定各档气量。

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自该时点起,重新计算用户气量基数。以后自当年7月1日起至次年6月30日止为一个用气计算周期。原居民用天然气阶梯价格方案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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