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2024-10-24 02:30:42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56证券简称:泰禾智能公告编号:2024-094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2024年10月2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许大红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7.70%,上述股票解质押事宜需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若股份不能解除质押,上述事项存在协议转让失败、控制权变更失败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后续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股份转让交易安排,虽然双方采取了包括股份质押、支付违约金等保障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后续交易存在违约的风险,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关注到“溢价101%入主泰禾智能,阳光电源买壳背后藏何资本谋划”等相关报道,经向阳光新能源核实,阳光新能源确认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5.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6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波动幅度较大,现对有关事项和风险说明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泰禾智能”)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3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2024年10月23日,公司股票再次涨停,公司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许大红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7.70%,上述股票解质押事宜需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若股份不能解除质押,上述事项存在协议转让失败、控制权变更失败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后续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股份转让交易安排,虽然双方采取了包括股份质押、支付违约金等保障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后续交易存在违约的风险,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市场传闻、舆情炒作风险

公司关注到“溢价101%入主泰禾智能,阳光电源买壳背后藏何资本谋划”等相关报道,经向阳光新能源核实,阳光新能源确认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公司主营业务进而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的计划。敬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披露的公告为准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5.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6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二、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公司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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