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0-24 02:30:44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80证券简称:海优新材公告编号:2024-091

债券代码:118008债券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证券代码:688680)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经营业绩风险: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852.91万元,同比下降37.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20.87万元,同比下降304.59%。公司经营业绩受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3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相关

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8,852.91万元,同比下降37.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20.87万元,同比下降304.59%。公司经营业绩受市场环境和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二)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地向投资者披露有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信息,供投资者做出投资判断。受客观条件限制,公司无法掌握股市变动的原因和趋势,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股价波动及今后股市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按规定披露的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80证券简称:海优新材公告编号:2024-090

债券代码:118008债券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临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根据上述决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了人民币8,000.00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8,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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