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通报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销案情况

2022-01-24 14:02:3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赣州市通报2021年第四季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整改销案情况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相关工作要求,2021年第四季度,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2021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和2021年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安全、工地环境监督执法检查等质量安全大检查,有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整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各县(市、区)住建部门扎实督促,及时报送相关整改闭环材料,现将整改销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销案情况

经项目施工单位整改,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查并验收,属地住建部门现场复核,以下项目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同意销案。

(一)2021年9月22日至30日开展的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专项检查,检查的南康区滨江一号、瑞金市红色教育培训基地、赣县星洲润达国际城、赣州市2019年中心城区公租房项目、赣州市中医院新院建设项目等40个项目。

(二)2021年11月4日至12日开展的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的国锦·锦程苑A区、会昌财富港二期、“夜渡于都河”剧院和长征科技馆、瑞金市农产品加工基地标准厂房等34个在建房屋市政项目。

(三)2021年12月6日至12日开展的四季度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安全、工地环境监督执法检查,检查的江西供销全南冷链物流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江西罗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汽配产业园等65个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及江西建院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15家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全面梳理全年各类检查发现问题,并要举一反三,及时组织“回头看”,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或尚未处罚到位的项目,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直至问题隐患消除并处罚到位,同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或归档相关材料,材料要完整、规范。

(二)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十个一次”“五个一”强化安全警示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监理单位要切实运用好巡视、平行检查、旁站等措施,履行好监理职责;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首要责任,守住依法建设的底线,履行好基本建设程序,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履职到位。

(三)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检查及处罚力度。春节、“两会”期间,要督促项目按照“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零容忍”的要求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建立台账,逐项清零,对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要严格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或违法违规的企业,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措施,对因安全隐患整改不力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追究法律责任。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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