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山好水有好“价”——湖北省鄂州市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价值补偿纪实

2024-01-24 10:44:49 - 媒体滚动

湖北省鄂州市襟江带湖,拥有约87公里的长江岸线,市内湖泊133个,是长江中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生态屏障区。以破坏生态换取经济增长曾经是鄂州发展的痛点,钢铁、水泥等传统产业比重高,资源环境负荷重,导致“山不青、水不秀”。

好山好水有好“价”——湖北省鄂州市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价值补偿纪实

近年来,鄂州市系统化设计并实施“生态价值工程”,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实践路径,着力从生态价值计量、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价值补偿新模式,逐步实现自然资源资产价值化、市场化、金融化,生态责任制度化,发展动能生态化,书写了生态价值日益“显山露水”的精彩篇章。

钢铁城市,向绿而行

好山好水有好“价”——湖北省鄂州市探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价值补偿纪实

鄂州市位于湖北省东部、长江中游南岸,境内河湖纵横,自古就以水优著称,是著名的“百湖之市”,具有良好的生态资源禀赋,域内梁子湖是全国第八大、湖北省第二大淡水湖泊。自1983年建市以来,鄂州因钢而兴,钢铁工业为城市发展作出巨大贡献,但偏重的产业结构也造成环境容量接近极限。作为武汉城市圈战略备用水源地的梁子湖,水面面积、库容一度减少,野生鱼类资源逐年下降,鄂州市的生态环境亮起了“红灯”。

针对日益显现的生态环境问题,鄂州市掀起动真碰硬的环境保护雷霆行动,在梁子湖区域生态红线内“只予不取”,关停80多公里长的长江沿岸污染企业500家。同时,鄂州市没有简单地把环境保护行动作为短期的运动性整治,而是将眼光聚焦于如何妥善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让生态治理体系进入良性自发状态,从而激发可持续的内生动力,努力让青山绿水变成金山银山。

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鄂州市围绕科学评估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建立责权利相一致的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指标配额交易制度保障体系等积极探索实践,为生态产品价值补偿机制提供了参考方案。

摸清自然“家底”,建立生态“账本”

以鄂州市全域为范围,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数据常态化统计调查机制。2016年,鄂州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全市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盘点绿水青山“家底”。

在梁子湖区统一确权登记试点的基础上,鄂州市加快实施全市市域范围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摸清自然资源“家底”,建立完整全面的自然资源资产数据统计资料库,逐步建立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积极与高校合作研究生态价值计量方法,构建生态服务价值计量模型,采用当量因子法对土地、水域、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赋值,将各类资源对生态的服务贡献统一度量为无差别、可交换的货币单位。按照计算方法核算出鄂州各个区的生态价值,进而核算各区应支付的生态补偿金额。

按照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测算数据,梁子湖区得到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分别为5031万元、8286万元、9215.5万元、10361.2万元。

贯通生态价值补偿连接线

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鄂州市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暂行办法》,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将水流、森林、湿地、耕地、大气作为生态补偿的5大重点领域,构建起以财政转移支付为载体、市域内生态保护者与受益者良性互动的生态价值补偿机制。

按照“测算生态价值20%权重市、区负担七三开”的标准,由接受生态服务的各区(开发区)政府通过财政结算,将生态补偿资金上交到市级财政,由市级财政连同市级分担部分一起拨付到提供生态服务的区(开发区)政府,并将市、区两级财政生态补偿资金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同时,加强生态保护补偿效益评估,积极培育生态服务价值评估机构,与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等机构深化生态保护补偿理论、生态服务价值和自然资本核算等课题研究。

截至目前,梁子湖区凭借良好的生态环境获得4.4亿元生态补偿资金,并将补偿资金继续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上,形成了良性循环。

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

按照政府间自我循环的生态补偿机制,生态服务价值的权重比例将逐年增大,市财政的补贴比例也将逐年降低,直至完全退出。面对巨大的资金压力,鄂州市深入改革,持续探索生态资源金融化、资本化,让社会资金和经营主体看到生态价值,吸引其主动参与、投入。

——农村“五权”抵押融资。积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居民房屋所有权抵押融资为重点,不断拓展贷款品种和规模,逐步实现生态资产质押融资品种全覆盖。

——生态收益权转让融资。引导林权、矿权、排污权等生态资产所有者或经营者以其持有的未来收益权作为融资标的物,在农村产权交易场所挂牌转让其收益权,拓展融资渠道。2018年8月,联合武汉金融资产交易所完成了第一笔林权收益权交易,鄂州锦然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功融资150万元。截至2020年底,86家企业完成了排污权交易,交易总金额为245.46万元。

——绿色生态项目融资。积极对接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打造生态价值融资体系,为绿色项目及融资者提供更加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产品。与国开行湖北分行合作,在国内首次以水库灌溉权作为融资标的物进行质押贷款,成功获得质押贷款2000万元。向农发行湖北省分行申请6亿元水利建设固定资产项目贷款,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

梁子湖区自然生态良好,资源禀赋独特,然而一直以来,这里的人们守着绿水青山过苦日子。随着生态价值探索工作推进,梁子湖区不仅获得了生态保护补偿资金,还利用政府投资平台,以自然资源资产为抵押,在国开行、农发行申请生态项目贷款10亿元,通过组织实施优化产业结构、保护生态环境、改善群众生活等项目,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

自然资源领域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主战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连接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之间的桥梁,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鄂州市将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持续推进生态资源“变现”,让好山好水有好“价”,初步探索出一条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实现生态发展、绿色发展的生态补偿有效路径,让生态保护补偿成为全面推进美丽湖北、美丽鄂州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要支撑。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龙建华沈密杭笑亨范振林

文字编辑:赵宁

实习编辑:赖文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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