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燕舞中药材有限公司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通告 (2024年第2期)
2024-01-24 14:26:2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湖北燕舞中药材有限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规定》通过药品GSP符合性检查。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信息予以通告。
附: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
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经营方式
注册地址
1
湖北燕舞中药材有限公司
鄂AA0270510
批发
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15号A栋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