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获野猪,野猪肉为何宁可埋掉也不能食用?

2024-01-24 20:05: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前不久,南京市浦口区对于野猪猎捕试点中捕获的18头野猪,全部按照严格的程序,采取焚烧、掩埋等方式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此举引发网友热议。有的人认为,野猪肉是大自然赐予的美味,烧掉或者埋掉太浪费了,即使不进入市场,也可以赠送给福利院等机构;社会上还有困难户,可以送给他们;甚至还有人说,南京不愧是发达地区,有肉不吃。

但笔者认为,有关部门之所以这样安排,恰恰体现了对猎捕试点的审慎、严谨,特别是不留后遗症的生态智慧。

诚然,野猪肉比人工饲养的家猪肉味道更美。以前猎户们靠山吃山,吃野猪是平常事。自己吃不了的,还可以拿到市场上交易。但此一时彼一时,《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规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红线”不可逾越,一切善良的设想,必须以合法为前提。否则,试点组织部门则有违法行政的风险。

再者,野生动物带有多种病原微生物,如果人与其接触,很可能染病。有网友认为,不管野生动物携带什么病菌,烧开煮熟了,都是蛋白质,别生吃就行。其实,食用的环节何止烹饪一项,前端的各个环节同样存在风险。据介绍,南京市浦口区对捕获的野猪按严格的无害化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一个主要考量就是去其“害”,避免野猪携带的病毒或其他因素引发疫病。

虽然野猪不是“三有”(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动物,但仍然属于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食用的口子一开,很可能就刹不住,随之而来的就是偷猎、买卖、滥食的混乱。南京市浦口区对捕获的野猪作无害化处理,也是避免对公众产生误导。没有需求就没有市场,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如果所有人都不用象牙,就不会有人屠杀大象;如果没人服用熊胆,就不会有人从活熊身体中抽取胆汁;如果人们不食用野生动物,就不会有偷猎野生动物行为的发生。

人类的饮食进化史也是一部文明发展史,建设生态文明,需要人们养成更健康、更绿色、更安全的饮食风尚。管住嘴巴,让食谱体现生态文明的价值理念,是人类自身健康发展的必然需要,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对野味坚定说“不”,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我们理应坚持的标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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