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叶县纪检监察机关通报

2023-11-24 09:45:38 - 政府网站

转自:平顶山发布

为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叶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3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叶县田庄乡道庄村支部书记余广涛侵占补偿款问题。 2021年5月,道庄村支部书记余广涛领取平叶快速通道生态廊道占地补偿款、光伏扶贫项目补偿款、扶贫车间建设补偿款47400元,采取虚报冒领的方式,将其中19298元据为己有。因其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3年6月,余广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退还。

2

任店镇毛庄村原支部书记杨卯优亲厚友、挪用惠民物资问题。2022年1月,时任毛庄村支部书记杨卯在2021至2022年度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中,把不符合条件的党员干部及其亲属王某芳等13人评定为救助对象,违规发放救助资金3300元。2022年3月在惠民食用盐发放过程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发放,造成部分食用盐流失和挪用(折价1500元)。2023年7月,杨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800元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3

水寨乡张侯庄村原支部书记侯红召伪造变造会计凭证问题。2018年9月,时任张侯庄村支部书记侯红召在未经“四议两公开”的情况下,将该村租地金7800元违规开支,后以侯某伟名义伪造修路等财务票据,入账报销。2023年3月,侯红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监守自盗、贪占挪用、违规处置集体“三资”;有的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有的纪法意识淡薄,不正确履职。这些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扛稳政治责任,落实落细乡村振兴各项举措,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严的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惩治影响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正风肃纪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叶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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