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 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不断加大 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转自:菏泽发布
我市不断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依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显著成就。
我市地处黄泛平原,由于历史上黄河频繁决口泛滥,形成了大面积的地表沙质土壤,土体松散,团粒结构差,极易造成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以风蚀为主,且风蚀、水蚀交加,主要分布在黄河故道、东沟、临卜沙河、郓城新河以及东明境内因黄河决口遗留下的三条沙带。据1985年的《菏泽地区风沙区水土保持普查、规划报告》显示,全区共有风沙面积4872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的38%。
经过多年水土流失治理,全区流动风沙已基本得到有效控制,我市还有345.36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面积需要治理,水土保持率达到97.09%,高出全省平均值12个百分点。
2020年以来,督促1298个生产建设项目补编水土保持方案并取得批复,对1090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现场检查,完成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458个,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025.6万元,水土保持资料上传和录入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率100%,实现了全市区域内人为水土流失遥感监管全覆盖。
实施省级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示范项目4个,完成投资1320万元;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7.31平方公里,远超省级下达我市年度10平方公里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有效改善了全市的生态环境。
我市积极落实水土保持各项目标任务,自省对市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以来,连续3年均被评为优秀等次。我市水土保持监管“四动工作法”被省水利厅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推广。巨野县被评定为山东省水土保持示范县,巨野县柳林镇被评定为山东省水土保持示范乡镇,单县东舜河生态清洁小流域被评定为山东省水土保持示范工程,巨野老洙水河中段、单县东沟河段被评定为全省水系绿化样板。
经过持续不断的水土流失治理,我市区域内取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近年来,我市加强行业驱动、强化部门联动、坚持上下互动,不断加大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力度,水土保持取得显著成就。我市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和重要抓手,积极探索让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路径,将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与乡村振兴规划有机结合,因地制宜进行措施优化和补充,促进项目建设与美丽乡村的深度融合。
突出宣传实效。注重面向党政决策层领导进行水土保持法律宣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观念,大大提高了宣传效率。深入社区、学校、生产建设单位进行宣传,营造学习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水土保持工作让人民群众听得见、看得清、摸得着、感受得到。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措施;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督促指导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建设活动规范落实水土保持要求;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水土保持科普知识宣传和示范引领,增强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水土保持工作格局,确保水土保持率目标值实现,推动我市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