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审慎柔性执法,东莞免除一企业44.2万元罚款

2023-11-24 11:29:27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感谢你们!在企业困难之际,听到这个免处罚的消息,真是一个惊喜!”接过《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莞市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曾先生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连忙对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表示感谢。

11月21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东莞市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共免除罚款44.2万元,免除罚款不仅降低了企业经营压力,同时企业信用也免受影响,让企业不因“小错”影响生存发展。

“未验先投”被罚44.2万元

走进该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现场环境整洁。塑胶杯正在加工生产,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没有嗅到异味。那么,该公司因何涉嫌环境违法的呢?

时间回到9月5日,该公司是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第三季度随机抽查的一家企业。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及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相关生产设备虽然配套建设有环境保护设施,但却在未完成自主验收的情况下,于2020年1月擅自投入生产至今。

“我刚刚接手这家企业,没想到就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当时真的一夜白头了。”曾先生表示,公司的原股东由于经营不善,通过股权转让退出,不曾想到中途接手的企业没有衔接好,出现“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审查。经审查发现,该公司于2019年9月已办理生态环境审批手续,但未及时完善自主验收工作,导致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该案件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及其负责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分别处36万元、8.2万罚款,并作出行政命令,责令其在期限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同时,案件审查人员发现,该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委托了第三方检测单位对该公司的废气排放情况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案发时该公司废气达标排放。综合该公司相关违法情形,如其能在期限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其情况将符合《东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相关规定,依法应不予处罚。

包容审慎优化营商环境

为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并积极为企业争取能适用免罚机制,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审查工作人员及时与该公司负责人对接,主动告知其省、市减免罚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多次详细解释整改标准、适用程序等内容,指导其尽快落实整改措施。

根据该公司后续提交的证据材料及执法人员复查发现,该公司已在期限内按规定完成了整改,于10月10日完成自主验收手续,目前已合法经营。所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决定,免除行政处罚罚款,同时提醒企业注意环境管理,不要再出现环境违法行为。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办理环境违法案件过程中,生态环境部门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规定及减免罚清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依规办案审案,同时也主动做好服务和宣贯工作,劝导企业积极整改,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减少环境污染,并指导企业争取适用减免罚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处罚的同时做到兼顾情理,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据悉,自2022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目录》《东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及《东莞市环境违法行为道歉承诺从轻处罚工作指引》等一系列减罚免罚政策实施以来,在东莞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中成功适用共3500多宗,减免处罚金额约18562万元,免予强制执行金额约17120万元,进一步推进审慎、精准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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