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到海南 涉事公司获罚1.2万元
南海网11月24日消息(记者蒙健文/图)11月24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因违规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到海南海口,海南中浩物流有限公司获罚1.2万元。
据介绍,7月3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44号(原罗牛山汽配城)海南中浩物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内有纯磨坊PP塑料豆浆杯(12OZ 1000PCS)6箱、纯磨坊塑包沙冰吸管(6*150mm,4000pcs)1箱。均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物品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处理。
执法人员查获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经执法人员调查,海南中浩物流有限公司从事广州到海口往返路线的物流业务,在所接北方志诚物流的业务中,北方志诚物流托运单上标注货物名称为食品,但所托运的货物包装箱明显写着纯磨坊PP塑料豆浆杯和纯磨坊塑包沙冰吸管,海南中浩物流有限公司未认真查验就将该货物从广州运输至海南海口,随后所运输的该批货物在其档口被执法人员查获。海南中浩物流有限公司构成运输禁止名录内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事实。
执法现场。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海南中浩物流有限公司从广东广州运输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到海南海口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的规定,依法对该公司予以没收涉案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7箱,罚款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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