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帝向吴亦凡公司追索1750万服务费:去年7月合作到期,此前申请对其财产保全
信息显示,近日,厨电巨头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新增送达公告。
送达公告显示,“因你无法联系,下落不明,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根据公告,华帝股份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连带向华帝股份退还服务费1750万元及利息。
此外,华帝股份请求判令确认解除原告与被告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品牌的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策划服务合同》。
信息显示,近日,厨电巨头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与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新增送达公告。
送达公告显示,“因你无法联系,下落不明,送达未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
根据公告,华帝股份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连带向华帝股份退还服务费1750万元及利息。
此外,华帝股份请求判令确认解除原告与被告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签订的《品牌合作合同》、《品牌的合作合同之补充协议》、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策划服务合同》。
此前,吴亦凡工作室发布“澄清”的落款正是“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是都美竹爆料视频中与其协议和解的公司。
据了解,华帝股份此前已申请对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潮廷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价值1775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律师:未履约仍有权提起诉讼
信息显示,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亦凡表哥吴林,内蒙古凡世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由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控股。
此前,吴亦凡工作室发布“澄清”的落款正是“北京凡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也是都美竹爆料视频中与其协议和解的公司。
据了解,2019年12月,华帝签约吴亦凡为新品牌代言人。
华帝股份在其2020年年报中指出,“公司聘请吴亦凡、林更新为品牌代言人,借助代言人的时尚形象及自身气质,将时尚基因渗透到品牌内在气质中。”
2021年7月份,吴亦凡被曝丑闻,引发广泛讨论。8月16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吴某凡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
7月19日,华帝公司微博发布消息称,“华帝股份与吴亦凡代言合作已于2021年7月到期,相关宣传合作已完成及终止。华帝将持续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品质专业的全系厨电产品,感谢对华帝品牌的关注。”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介绍,合同到期之后,如果合同一方认为对方在合同期限内未能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该方仍然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退还合同款项。
“如果合同已到期终止并且没有顺延的情形时,就不存在需要解除的合同。”王智斌进一步解释称,(合同到期后要求解除合同)有两种可能,一是合同有顺延条款,当初公司隐瞒了;二是合同确实终止了,但是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不妥当。
2021年上半年广告宣传费1.37亿元
数据显示,2019年、2020年、2021年前三季度,华帝股份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7.48亿元、43.60亿元、39.65亿元,分别同比下降5.69%、下降24.14%、增长33.37%;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7.48亿元、4.08亿元、2.78亿元,同比增长10.46%、下降46.24%、增长1.88%。
2019年至2021年前三季度,华帝股份销售费用为15.22亿元、10.45亿元、9.65亿元;同比下降7.78%、下降31.34%、增长23.43%;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48%、23.97%、24.33%。
其中,业务宣传费为销售费用的大头部分。以2019年及2020年为例,其业务宣传费分别为4.56亿元、3.44亿元,占其销售费用的29.96%、32.82%。
在广告宣传费方面,华帝股份在2019年至2021年上半年分别花费3.20亿元、3.17亿元、1.3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0.31%、下降1.06%、增长25.01%。
截至收盘,华帝股份(SZ:002035)报5.87元/股,跌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