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转移赃款收取报酬 成渝检察机关联手打击诈骗案

2022-02-24 19:49:02 - 封面新闻

封面新闻记者田之路

为加强成渝合作、共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近日,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就一起电信诈骗案件与重庆市江北区检察院密切协作,对该电信诈骗团伙进行全方位全链条打击,成效显著。

经查实,2021年8月至9月,杜某某、郑某某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家,同意找人、找卡为其转移赃款,按每十万元二千至三千元收取报酬,后组织贾某某、付某某、傅某某、穆某某邀约苏某某、张某某等人租用华阳多处民宿酒店房间,使用银行卡为上家转移犯罪所得400多万元,并根据不同人员及流水按一定比例抽成。初步查明该团伙涉及诈骗案件18余件,非法所得25万余元。

为依法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携手重庆江北区院在该案办理过程中采取有效手段,取得良好效果。

坚持全链条打击,不断扩大办案成果。在审查关联案件付某某、李某某等4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时,承办人通过审查案件细节,有针对性地开展讯问工作,发现本案人员分工明确,还有数名同案犯在逃,因该团伙犯罪地点频繁更换,对在逃人员进行抓捕有一定难度。为切实加强公检协作,确保电信诈骗案件办理质效,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开展提前介入工作,建立在逃人员台账,定期相互通报案件进展,发现同案犯贾某某、穆某某可能潜逃重庆。警方及时与重庆警方进行沟通联络,最终贾某某、穆某某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抓获,与此同时本案组织者杜某某、郑某某也在本地落网。

切实加强办案协作,精准统一法律适用。案件报捕后,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检察院积极开展跨区域司法合作,承办人主动与重庆市江北区院承办人进行沟通,共通共享关键证据,多次就该系列案件法律适用、罪名定性和证据进行深入交流,双方在夯实证据、准确区分各犯罪嫌疑人作用地位的基础上,就关联案件处理意见达成共识,对起组织作用的犯罪嫌疑人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其中出售自己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以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的成功协作,不仅阻断了网络诈骗洗钱“漂白”环节,而且实现全方位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实现2022年成渝检察机关深化协作的“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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