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金融30条”发布: 澳门元可在合作区内小额支付

2023-02-24 00:51:51 - 第一财经

作者:安卓

2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从七大领域提出了30条金融改革创新举措,并为珠海规划了未来十余年的金融工作任务:包括到202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初步实现,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初步形成,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的现代金融产业集聚发展,在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投融资汇兑便利化、金融业对外开放等方面先行先试。

到2035年,电子围网系统和跨境金融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合作区与澳门金融一体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环境更加优化,现代金融产业进一步发展。将合作区打造成为我国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的新高地、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的示范区。

具体来看,在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方面,《意见》提出,要便利合作区个人跨境交易。在符合自用、自住的实际需要原则下,为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内购置或出售商品房给予汇兑便利。支持在合作区内生活和就业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直接开立境内证券市场账户,参与内地证券市场投资。

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有序扩大澳门居民代理见证开户试点,有序允许澳门元在合作区作小额支付使用。

另外,在征得澳门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在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澳资商业银行共享其澳门母行掌握的同一澳门居民信用状况,研究探索合作区与澳门两地市场化企业征信机构依法开展跨境交流合作。

支持内地与澳门保险机构联合研发针对合作区居民的跨境商业医疗、养老等特色保险产品,支持在合作区开展跨境机动车保险业务。支持合作区参与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建设。

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在促进合作区与澳门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方面,《意见》指出,探索构建电子围网系统。对标国际标准制定账户规则,优化改造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系统,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在合作区建立资金电子围网。制定电子围网跨境资金流动政策,优化跨境资金清算渠道,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

在发展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代金融产业方面,《意见》提出要丰富合作区金融业态;加强对文旅、商贸、会展产业的金融支持;加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支持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在合作区发展;完善创业金融服务,探索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股权份额转让试点,拓展市场化退出渠道;支持资产管理行业发展;加强债券融资服务;促进国际融资租赁业务和商业保理业务发展;支持绿色金融发展以及探索发展离岸金融服务。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