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海口2个区最新通告!

2024-02-24 12:23:18 - 海南特区报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2024年海口市第十六届万春会

主会场万绿园、骑楼老街等地

元宵节活动举办期间禁止“无人机”等飞行器

在相关区域飞行的通告

2月24日元宵节当天,2024年海口市第十六届万春会及相关元宵节活动将在海口万绿园举办,同时骑楼老街也将举办相关元宵游园会等活动,为确保此次元宵节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杜绝各类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轻型和超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热气球、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2024年2月24日14:00至2024年2月24日23:00,禁飞区域为:海口万绿园、骑楼老街中山路区域上空。无报备无人机禁止在万绿园区域上空飞行,需使用无人机(禁止使用穿越机)拍照摄像的,需报属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对无人机进行设备检查,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三、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不遵守通告要求,在海口万绿园、骑楼老街中山路区域上空擅自操控无人机飞行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府城元宵换花节活动期间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

飞行活动临时禁飞的通告

为扎实做好2024年府城元宵换花节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保障活动期间各现场及周边区域空中安全,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及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活动区域禁飞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

管控期间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和放风筝、气球、孔明灯等可能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对于其他性质的飞行活动,须经军队、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并向公安机关报备后,方可实施。

二、管控区域及时间

2月24日17时至24时期间,在府城街道全域、凤翔公园、五公祠、日月广场、高兴里及其周边3000米范围内对无人机等航空器执行临时性飞行管控。

三、管控措施 

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于违反本通告飞行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启用反制设备,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行为人自行负责,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予以理解支持,同时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或就近向执勤民警举报违规飞行行为。

特此通告。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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