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往有先后 礼让见文明” 来看南宋时期的交通法规 | 交通安全文化

2024-02-24 15:35:53 - 人民公安报

转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福建南平古称建州,辖区内松溪县于1981年、1982年、1991年和2001年分别在该县旧县乡旧县村、渭田镇竹贤村、渭田镇溪尾村和花桥乡车上村发现四块南宋交通法规碑。碑文主要内容都基本一致,就是“仪制令”所定的交通规则:

贱避贵,少避长

轻避重,去避来

这四块碑刻被认为是国内已发现的古代最早的交通法规碑。目前,一块陈列在塔山碑廊内,一块被福建省博物院收藏,一块被南平市博物馆收藏,一块陈列在松溪县博物馆碑廊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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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碑是1981年在旧县乡旧县村河边的码头上发现,翌年征集到松溪县博物馆,现陈列在塔山碑廊内。碑长方形,高1.34米,宽0.54米,厚0.15米,字阴刻、楷书,共61字。

松溪位于闽浙两地交界,福建省又是人才辈出之地,自古便是我国古代福建省进京赶考的举子必经通道,为使古驿道有序通行,松溪县特立了数块碑用以维持驿道秩序。

四块碑都是以当地的花岗岩等坚石为材,碑的第一行记载了立碑的时间为宋开禧元年(1205)。“保正”、“羲役长”为负责立碑事务者之职务,“范安”、“陈俊”、“吴百新”为负责立碑事务者的姓名,碑(四)无立碑者的职务和姓名,按前三块碑的内容推测,这部分内容可能是在碑左下角的残损处。

据《松溪县志》记载,宋开禧元年,松溪有一城厢、三乡、七里、二十五都。碑正中的内容为立碑的村名和该村所属何“里”何“都”。四块碑均以立碑地为中心向东西、南北两个方位或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划定了实行法规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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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碑是1982年文物普查时在渭田镇竹贤村回头桥边的路侧发现,现已收藏在南平市博物馆。碑高1.10米,宽0.60米,厚0.13米,左上角残缺一字。字阴刻、楷书,已风化难辨。共62字。

 “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这四句话为碑的重要内容,是人在行程时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意为身份低贱的要主动回避身份达贵的,年纪轻辈份小的要回避年纪大辈份高的,负担轻的要回避负担重的,离开(村庄)的要回避进(村庄)来的。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除了“贱避贵”带有封建色彩外,其余三条都接近于现行的交通规则,如“少避长”,年轻人要避让年长长辈:“轻避重”空手的要避让负重的:“去避来”来者是客,主人应当避让,字里行间都体现了尊老敬长必让道,来往应先后有序,讲究礼让等文明礼让的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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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碑是1996年在渭田镇溪尾村发现,现已收藏在福建省博物院。碑呈长方形,高1.50米,宽0.50米,厚0.20米,字阴刻、楷书,共71字。

据考证,我国最早由官方颁行的交通法规始于北宋,碑上所刻的四句交通法规,即为宋太宗赵炅钦定的行路规则——“仪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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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碑是2001年7月在花桥乡车上村发现,现收藏在松溪县博物馆。碑为青石质,上窄下宽,顶部呈椭圆形。高1.65米,上宽0.70米,下宽0.85米,厚0.20米。碑四周凿成边栏,中间凿出界边,边栏和界边把碑分成六块平面。字阴刻、楷书,约210字。

800多年后的今天,这些碑刻的重现,作为历史的物证,填补了我国古代交通法规的实物史料的空白。四块交通法规碑的发现为研究开禧年间松溪的经济、文化、交通有着重要的意义,也为研究我国交通法规的发现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以上四块碑刻均为国家三级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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