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2023-03-24 02:16:40 - 上海证券报

下属地产项目情况:

三、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计划具体情况

为满足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豫园股份2023年计划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1.42亿元的财务资助。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人民币105.36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借款利率:按照市场化、平等性原则,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利率

4.借款安排:公司与联合营企业其他股东按照对联合营企业的持股比例及各自独立负责经营资产范围同等条件投入。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二)财务资助计划总结及授权

上述豫园股份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财务资助峰值总额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公司联合营企业之间的财务资助额度以及接受财务资助的联合营企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清单》中所列公司)可作调整。

以上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请股东大会审议,在2024年度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计划未经下一年度(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前,并且公司董事会没有作出新的议案或修改、批准之前,本议案事项跨年度持续有效。

具体期限以公司与公司联合营企业签订的有关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股比。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本次交易未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意见如下:

为满足豫园股份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并根据截至2022年年末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豫园股份2023年向公司联合营企业提供峰值不超过人民币161.42亿元的财务资助;并同意相关授权事宜。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1)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对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联合营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根据联合营企业股权合作安排,公司对联合营企业中由公司独立负责操盘的业务或资产范围进行财务资助,并由公司对该业务或资产范围独自承担责任并享有收益。公司对联合营企业的资金投入符合联合营各方合作内容,且对联合营企业资金投入未超过公司所占权益比例。基于上述考虑,公司决定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系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风险处于合理可控范围内,符合本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联合营企业提供财务资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书

4.董事会审计与财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35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公司短期闲置

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3月,为进一步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提高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总裁班子以峰值不超过30亿元的金额对短期资金进行综合管理,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具体经营管理,授权总裁班子决定和实施。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6)、《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对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和《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3)。

为进一步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提高收益,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保证资金安全且满足实际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授权公司总裁班子以峰值不超过30亿元的金额对短期资金进行综合管理:

1.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2.授权额度,峰值不超过30亿。

具体经营管理,授权总裁班子决定和实施。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授权条款,合理安排资金结构、管理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具有适当的流动性、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同时争取较高的收益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概述

为了更加合理地安排资金结构、管理闲置资金,在保证资金具有适当的流动性、严格控制各类风险的同时争取较高的收益率,对公司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公司短期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仅限于货币基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

1.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三年。

2.授权额度:峰值不超过30亿元。

二、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综合管理的短期闲置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公司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产品。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短期资金综合管理,购买低风险的金融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购买仅限于货币基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资金管理水平。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货币基金、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以及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进行短期资金综合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授权公司总裁班子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资金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公司财务资金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购买相同的低风险金融产品。

(5)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管理情况,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金融产品买卖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本次事项前十二个月,公司对短期闲置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36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1亿元-1.5亿元(预估)

4、保险费总额:42万元/年(预估)

5、保险期限:3年及以下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37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第三期员工

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和2022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全部参加对象均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最终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工实际缴纳的出资为准,员工实际缴付出资后即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有公司员工最终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

三、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自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以来,公司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工作,多次与员工代表沟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实施事宜,公司员工充分认可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但由于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及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员工风险承受能力降低等原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有公司员工最终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公司依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股东大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办理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员工认购意愿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本次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八、律师法律意见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以及《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

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3-033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系公司与关联方正常的日常经营往来,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日常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情况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详见本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2-015)。

2023年3月2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董事会议案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都回避了表决。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核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并签署了事前认可书,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计与财务委员会形成决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近年来公司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关联关系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

2、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曹杨路500号206室;

法定代表人:陈启宇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受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和其所投资企业以及其关联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投资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市场营销服务、财务管理服务、技术支持和研究开发服务、信息服务、员工培训和管理服务、承接本集团内部的共享服务及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制冷设备、办公用品、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钟表眼镜、工艺礼品(文物除外)、日用百货、家用电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家具、电子产品、建材、装饰材料、包装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地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莲振路298号4号楼F205室

法定代表人:严一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水暖器材的销售,房地产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产经纪(限分支机构经营),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武汉复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390号复地汉正街项目(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栋1号楼单元37层、38层

法定代表人:吉南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经营管理(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12号6层1单元602

法定代表人:王立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12,775.0726万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专业承包;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探矿工程、地质测试;水土保持及保护;环境监测;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技术检测;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委托加工智能立体停车设备;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销售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5)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福寿路2号

法定代表人:郑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及以上相关行业的咨询服务。

7)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9楼

法定代表人:王基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415.5034万元

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投资、物业管理及以上相关行业的咨询服务。

8)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1158号1602A、B、C室、1603A室

法定代表人:张厚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万元

其中: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比5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占比20%;本公司占比20%;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占比9%.

财务公司的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成员单位的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9)里维埃拉松鹤楼(上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黄浦区白渡路256号218室

法定代表人:赵诚宁

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万元

经营范围为: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餐饮(限分支机构经营),商务信息咨询,市场策划咨询,婚礼策划咨询和服务。

10)长沙复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观沙岭街道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大厦T3、T4及裙楼房幢2929-2932房

法定代表人:刘庆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酒店管理;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日用百货、文化用品、建材、体育用品的销售;五金产品的批发;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四川省射洪市沱牌镇沱牌大道999号

法定代表人:杨中淇

注册资本:人民币23,224万元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销售;制造、销售:酒类、饮料及包装物,生物制品(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玻瓶,生物肥料;批发、零售:农副产品,粮油,金属材料(除专控),百货、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建筑材料、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各类酒、饮料、玻璃制品;进口本企业所需要的原辅料、机械设备、仪表、仪器及零件;技术咨询与服务;房地产开发。(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2)珠海复粤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九路33号6栋社区用房

法定代表人:何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酒店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3)昆明复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卫街道前兴路万达双塔南塔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宏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4)杭州复禹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国路503号5幢102号

法定代表人:叶慧标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5)西安复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0号赛高企业总部大厦2308室

法定代表人:何电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4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16)深圳市云尚星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170号赛高企业总部大厦2308室

法定代表人:宋伟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的设计、开发、销售、技术服务;服装、纺织材料的设计与销售;装修装饰设计;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策划;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口罩、日用品、电子产品、文化用品、工艺礼品的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日用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母婴用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家具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口罩的生产;服装生产加工;模特经纪人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7)天津复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大厦12层1204B-07

法定代表人:赖兴建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许可证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五金交电、水暖器材、建筑材料、钢材批发兼零售;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8)武汉复星汉正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390号云尚·武汉国际时尚中心1号楼单元40层1号

法定代表人:吉南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9)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伏家镇

法定代表人:周志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50,725.9997万元

经营范围:白酒、水、饮料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包装装潢材料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许可项目凭有效证件经营)

20)北京天时恒生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贾家花园15号院7号楼内8108室

法定代表人:汪鹏程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日用品、电子产品、家用电器、音响设备、工艺礼品、文具用品、仪器仪表、照相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化妆品、卫生用品、通讯器材、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珠宝首饰、钟表眼镜、皮具箱包、陶瓷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策划;电脑图文设计;经济信息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市场调查;技术推广、技术服务;软件设计;软件开发;钟表维修;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1)上海星振家居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668号1幢599Q

法定代表人:茅向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具的设计、销售;门窗、楼梯扶手、装饰材料销售;家具、家居用品的批发;家具安装;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2)上海时豪工贸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榆林路200号

法定代表人:董国璋

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经营范围:钟表零件,计时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汽车配件,模具生产加工;五金交电,橡塑制品,建筑装潢材料,针纺织品,百货,文化办公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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