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武昌区老宅藕香餐厅不合格自行消毒餐具核查处置情况

2022-04-24 13:54:0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武昌区老宅藕香餐厅不合格自行消毒餐具核查处置情况

武汉市武昌区老宅藕香餐厅使用的酒杯、勺子、筷子(自行消毒餐具)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2年3月22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武汉市武昌区老宅藕香餐厅使用的酒杯、勺子、筷子(自行消毒餐具)进行抽样检验,抽样编号:XC21420106486931005、XC21420106486931006、XC21420106486931007。2022年4月1日,湖北琪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发布检验报告NO:12022C533、NO:12022C5331、NO:12022C5329,检验结论显示: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2年4月7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放置有2个餐具消毒柜,消毒柜内放置有酒杯、勺子、筷子等餐具,消毒柜指示灯显示消毒柜处于工作状态,有消毒记录。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判断检测不合格的原因为厨房卫生环境较差、餐具清洗不彻底、餐具存放的地方不干净,或从业人员接触餐具时未注意卫生,造成二次污染附着在餐具上。因被抽检批次产品已还未投入使用,全部进行重新清洗、消毒。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武汉市武昌区老宅藕香餐厅使用的酒杯、勺子、筷子抽样检测为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五)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以下行政处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昌市监当罚[2022]4-01号。

(四)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做好厨房环境卫生、定期做大扫除,加强从业人员卫生管理,要求清洗的水质安全达标、清洗餐具彻底、严格执行餐具消毒工艺流程,餐具存放处保持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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