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通报19个医疗保障部门打击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涉及医院、药房、诊所医保违规案件
封面新闻记者刘恪生
4月24日,自贡市举行2022年医疗保障基金管理情况新闻通气会,通报2021年全市医疗保障部门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19个典型案例,涉及医院、药房、诊所医保违规案件。
自贡市康盛药房医保违规案
违规金额778元处3倍违约金暂停服务2个月
2021年8月,自流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自贡市康盛药房存在使用医疗保障个人账户支付日用品、主副食品等医保规定范围外的商品等违规行为,涉及违规金额778.00元。
2021年8月,自流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该药店主要负责人,对该药房涉及违规金额778.00元进行追回,并处以3倍违约金2334.00元,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服务2个月。
自贡市第六人民医院医保违规案
计费有问题签字不规范处3倍违约金
2021年9月,贡井区医疗保障局在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治理中,发现自贡市第六人民医院存在无医嘱计费、多计费、不合理计费、无报告计费、无记录单计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无依据用药,康复理疗执行单患者签字不规范,医嘱与报告不相符等违规行为。
2021年12月,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自贡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医院作出涉及违规金额7203.86元进行追回,并处3倍违约金21611.58元的处理。
贡井区康芝林诊所医保违规案
药品进销存台账账实不符超5%对违约金额予以追回
2021年3月,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在年度考核中发现贡井区康芝林诊所存在药品进销存台账账实不符超5%、医保上传数量大于系统销量等违规行为。
2021年12月,贡井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依据《自贡市医疗保障定点诊所服务协议》相关规定,对该药店涉及违规金额5158.76元予以追回,并对医保上传数量大于系统销量处予3倍违约金3014.1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