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招商引资激励按照“谁受益,谁奖励”原则来兑现

2022-05-24 17:13:46 - 德州发布

德州:招商引资激励按照“谁受益,谁奖励”原则来兑现

5月24日,我市举行“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暨优化营商环境、‘双招双引’”会议精神解读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曹望刚,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拥军,市投资促进局局长王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田汝勇,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秀岭出席发布会,解读会议精神,并回答记者提问。

答记者问

本次出台的激励办法有亮点、有力度,请问如何做好奖励的兑现落实?

王磊:招商引资激励是按照“谁受益,谁奖励”原则来兑现的,单个项目在合同期内可视情况申报两次。奖励分市级奖励和县级奖励两部分。

县级奖励资金由县级政府自行安排。

市级奖励按程序进行申报,共分四项流程:一是备案。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后,向项目所在县市区投资促进、商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进行备案。二是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项目所在县市区的投资促进、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经县市区政府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报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三是审定。内资项目需要进行现场复核,并由社会第三方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外资项目参照省市外资项目奖励条件进行审核。根据复核结果,有关部门提出奖励意见,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四是资金拨付。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市财政部门将奖励资金按程序拨付至项目所在县,由所在县负责拨付奖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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