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定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公告

2022-05-24 22:23:37 - 江苏省政府网站

关于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的公告

现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及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报考安排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1.参加10月22日、23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10日-15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2.参加10月24日、25日理论课程考试的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30日,每天8:00-22:00;考生现场注册时间为2022年6月26日-30日,每天9:00-11:30,14:00-17:00。

3.理论课程考试时间

2022年10月22日—25日;具体考试课程安排可登录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查阅《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

二、报考办法

1.注册

(1)新生须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考生可进行报考、缴费。

新生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留存;新生未完成报考、缴费的,注册信息将被删除,须在下次理论课报考期间重新注册。

(2)未完成注册的在籍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身份证图像信息和本人图像信息。个人信息、身份证图像及本人图像审验通过的,注册信息将被保留。

审验未通过的,属于原个人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注册;不属于信息有误的考生,须在报考期间按照提示携带身份证件到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注册。

已完成一次注册的在籍考生,直接报考、缴费。

(3)注册所选报考点,当次业务办理期间原则上不允许修改。注册完成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和本人图像信息原则上不允许修改,确需修改的须在报考期间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修改,当次不予报考。

(4)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设置的密码严禁向他人透露,因考生泄漏密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缴费

(1)报考前,考生须熟读《考生须知》《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签订《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诚信承诺书》。

(2)考生按当次《报考简章》公布的课程报考。当次理论考试只能选择一个考区,最多选报两个专业,每节考试只能报考一门课程。

(3)考生可同时报考自学考试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各专业开考的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可同时办理毕业手续;考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申请毕业时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证书须在学信网注册。

(4)报考受限课程的考生,须先通过自考信息系统选择受限课程,然后在报考期间到所选报考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缴纳受限课程报考费,审查通过的由报考点代为网上支付。

(5)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审批的现行标准执行)。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三、其他

1.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

2.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的,应参照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其他环节按照我省考务规定执行。

3.报考监所管理和公安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监所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和职工,或有志于从事监狱、劳教工作的其他人员。

公安管理专业报考人员限定为公安民警(含铁路、交通、林业、民航公安民警)、武装警察。

凡不符合以上条件,报考上述专业导致不良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4.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监所管理(本科)、教育管理(本科)、汉语言文学(专科)、英语(专科)专业从2023年开始实施停考,不再接受新考生(含其他专业在籍考生)报名报考,自2026年起停止颁发毕业证书,详见《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停考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的通知》。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和全国考办《关于稳妥做好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工作的通知》(考委办〔202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主考学校、委托开考部门的意见和我省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报考简章》,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简章包括报考有关规定和专业课程考试安排。为方便考生查询报考,专业课程考试安排又分为理论和实践性环节两部分,每一部分按主考学校、开考方式、学历层次、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排序,课程名称前加注“*”的为受限课程。

二、为保障上半年已报考考生参加10月考试的机会,确保年度内各专业考试课程全覆盖,原定于下半年10月22日和23日的考试时间不变,同时增加10月24日、25日两天考试时间。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的理论课程在10月份4天考试期间全部安排考试。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和解读工作,以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切实做好考试工作。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教材目录》的通知

按照原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要求,根据我省主考学校意见,经研究,确定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教材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2022年下半年暨2022年上半年延期考试理论课程考试命题用书和教材供应的依据,原各文件中规定的教材及现用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本目录为准。实践性环节课程的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从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

编辑:孙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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