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项轻微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023-05-24 05:14:46 - 齐鲁晚报
本报烟台5月23日讯(记者 钟建军 通讯员 周城峰) 从烟台市司法局获悉,近日,烟台市司法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以规范性文件印发《烟台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明确规定对22项违法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违法事项,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这也是全省首份以规范性文件下发的市级不予行政强制清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努力减少行政强制措施对当事人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探索柔性监管新方式,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征求市政府法律顾问意见、集体研究等程序,烟台市司法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文化和旅游局以规范性文件印发了《烟台市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第一批)》。
今年以来,烟台市围绕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保护企业特别是初创期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加快执法理念转变,持续改进执法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发展需求。下一步,烟台市司法局将在抓好《清单》实施的同时,及时总结工作经验,选树典型案例,在各执法部门间逐步推广,拓展清单适用范围,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