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 | 产品碳足迹:我国制度、标准与建议

2024-05-24 07:00:53 - 市场资讯

全生命周期评价,碳足迹,环境足迹

产品碳足迹的标准体系是一个科学、全面的工作,包括核算规则方法学开发、背景数据库建设、报告与认证规则等方面。我国在碳足迹评价及碳标签制度建设方面起步较晚,当前正处于加速建设阶段。全球碳足迹的政策制度、标准体系和数据库较为庞杂,而我国当前的相关体系也较为分散,本报告旨在梳理国际碳足迹核算与管理体系,厘清我国碳足迹体系的现状和问题,结合国际的趋势和经验,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在政策和制度方面,我国当前正处于政策制度的加速发展阶段。国家发改委2023年11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是目前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方针和纲领文件,明确了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机制。

在碳足迹标准方面,我国体系的主要特点和问题包括:

(1)团体标准的数量占据绝对主导,而上级标准则相对缺失;

(2)标准类型主要包括通则类、标识标签类、产品碳足迹评价类、核算与报告类,尚未针对碳标识、绿色声明等形成单独体系;

(3)标准均以国际LCA标准为基础,但大部分仅为原则和框架性规范,缺乏细化的规则与指南,结果的可比性和可重复性有待提高;

(4)标准间存在重复交叉矛盾的情况,团体标准、行业标准间统筹协调和信息沟通机制尚待建立;

(5)团体标准的发布门槛较低,且大多数标准文本不公开透明,对标准的建议、审核和反馈机制仍需完善。

在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官方发布统一的全生命周期清单(LCI)数据库,也暂无在国际上受到广泛认可的数据库。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报告大多采用欧美地区的商用数据库或本土的“碳排放因子数据集合”,使得我国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处于被动和不利的地位。近两年来,受国外合规政策的驱动及国内政策的鼓励,学术机构、企业引导建立了数个针对产品LCA的本土背景数据库。对当前主要的数据库特点及问题总结如下:

(1)开发主体主要为高校、科研机构和第三方企业,采取自下而上建立的路径。各数据库间尚缺乏统一性、数据一致性和统筹协调机制;

(2)当前所有数据库的数据来源均为收集整理文献、企业报告或自行填报,将数据进行汇总或再加工而得到,数据间缺乏统一的标准、模型和结构,仍然属于“碳排放因子数据集合”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LCI数据库”;

(3)在覆盖行业和产品上,当前我国数据库建设的重点是能源、化工、交通、废弃物等基础产品。受欧盟新电池法案、CBAM等政策的驱动,锂电池、汽车和钢铁产品也率先建立了相应的行业数据库;

(4)当前的商业数据库主要为行业数据库,主要目的是为受政策合规性影响的行业企业提供一个计算和报告的工具及平台。随着数据不断的增加和完善,这些数据库将为中国本土LCA数据库的发展奠定基础,而当前的关键在于确保报送数据的质量、完整性及可追溯性,建立相关的审查制度等;

(5)数据的透明度、可追溯性、完整性等仍待完善,受这些因素限制,当前我国的数据库仍未获得国际主流的认可。

针对上述的现状和问题,结合国际的经验与政策趋势,本报告对中国建立完善碳足迹管理体系工作的建议总结如下:

在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建立完善针对碳足迹爹长效化激励约束机制,二是加强基础支持保障体系,包括报告与认证的监管制度、服务机构和专业能力建设,三是建立完善内部统筹协调和国际对话机制,在国内加强不同部门和利益相关方的统筹协调,在国际建立深度务实的合作交流机制,提升我国标准及数据库在国际的认可度。

在标准与方法学建设方面,一是应在遵循LCA国际标准的基础上,推动针对具体行业和产品类别的核算细则的开发,为参与全球产品类别规则(PCR)做准备;二是优先从面临合规要求、市场需求及的重点行业和基础行业切入;三是建立完善标准的协调统一机制和沟通机制,解决标准间的重复交叉矛盾问题;四是加强对团体标准质量的管理,强化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的信息公开透明,并确保标准的建议与反馈机制。

在背景数据库建设方面,一是要继续深化生命周期理念,着重建设全生命周期清单(LCI)数据库;二是建立开放透明的数据网络平台,提高数据透明度、时效性,为企业开展核算提供支持;三是充分利用区块链、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确保数据的“可见、可溯、可认”;四是采取符合国际要求的数据组织结构和标准,以推动国际社会对数据库的采信和认可;五是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挥统筹协调及监管作用,推动不同数据库的统一和互联;六是建立长期稳定的政策和资金保障制度,为数据库的开发建设维护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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