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余方气“不翼而飞”?西安市民质疑天然气表换新后误差大

2024-05-24 15:54:29 - 西部网

西部网讯(记者周到)“更换新天然气表后,我的账户少了千余方气,这差额也太大了。”近日,西安市民吴先生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在秦华天然气换新表过程中,前后余量误差大,秦华却不承认表有问题,双方开始僵持。对此,西部网记者进行了调查。

更换物联网天然气表后 气量误差高达千余方

吴先生告诉记者,今年4月30日,秦华天然气工作人员告知,因老旧小区改造,需要将家中原先的天然气表换成新的智能物联网表。吴先生让工作人员进行了上门更换。

但让吴先生没想到的是,换表后新表内余量显示只有99方气,与之前账户的数额完全对不上。“旧的天然气表液晶显示屏显示还有77方气,另外我气卡里还有1000方气未充进表内,账户里应该有1077方气,现在说只剩下了99方。”

千余方气“不翼而飞”?西安市民质疑天然气表换新后误差大

根据吴先生提供的盖有西安秦华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公章的购气记录单据中可以看到,自2007年12月13日截至2023年7月15日,吴先生的总购气量为4888方(加上2007年购气的66方总计4954方),其中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7月15日,分别购气400方、1000方,其中最后一笔1000方气一直在账户,未充进天然气表内。而根据吴先生2024年4月14日拍摄的照片显示,旧天然气液晶显示屏余量为77.82方。

随后,西部网记者陪同吴先生来到西安市秦华天然气凤城一路营业厅询问情况。工作人员称,计算余量不是根据液晶显示屏数据,而是是用总购气量减去使用量。“用户吴先生换表前,天然气表拍摄登记的基表(使用量)数字为4789方,经系统查询,该户总购气量为4954方,故换表核算后应转剩余气量165方。”西安秦华燃气集团已于2024年4月30日和5月6日,先后将165方气转入用户燃气卡中。

针对吴先生的质疑,该名工作人员解释说,“天然气表上面液晶显示屏的数值是不准确的,此前照片也不能说明问题,一切要以最后一次基表显示的使用数值为准。”如果吴先生对表计量存疑,可找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走法律途径寻求解决。

秦华:液晶屏显示数值仅为参考值 并非结算标准

随后,记者将情况反映到了西安秦华燃气集团。秦华反馈称,经核实,该用户为地矿小区家属院业主,2024年5月5日因老旧小区改造对该户进行换表,换表前拍摄登记的基表数字为4789方,系统查询该户总购气量为4954方,故换表核算后应转剩余气量165方。

关于吴先生卡内余1000方气的情况经核实确实存在,但是燃气表剩余气量应以总购气量减去总用气量(基表数字)进行核算,这类现象一般是由于燃气表存在机械问题,该切断部分没有及时切断而产生的超用气量。

关于吴先生称机械数值变化记录和购气量前后不符,工作人员反复解释,液晶屏显示数值仅为用户平时使用燃气的参考值,并非结算用户剩余气量的标准,在总购气量及总用气量确认的情况下,不存在所谓前后不符的情况。

回复称,5月10日上午,工作人员致电吴先生针对问题进行解释说明,但吴先生坚称必须按照他的要求结算气量,所以协调未果。

对于秦华的解释,吴先生表示并不认可。“我只想要一个明确的答复,让第三方来说明表到底有没有误差,而不是依据所谓规定就把我打发了。”

至于秦华天然气“可找第三方检测机构或走法律途径”的建议,吴先生表示愤怒,“大家都是要上班的,我一趟趟请假去营业厅,现在又要我自己去找第三方,为什么只能是消费者来背负这个责任?”

律师观点:用户有权质疑 燃气公司应当负责

目前,天然气公司与吴先生各执一词,双方陷入僵局。对此,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曹天慧认为,天然气供气属于特殊领域,供气单位有天然的垄断属性,消费者在知情权、选择权方面本来就受限。“而本事件中,吴先生已经就既有照片数据前后不一致等事项,对天然气旧表用量产生了合理怀疑,那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天然气公司就应当积极调查、落实、解决,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对于天然气表液晶屏和基表显示不一致现象,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传哲认为,因为用户计量表是天然气公司提供的,且其所有权属于公司,故天然气公司对其有日常检修、维护的义务,如未尽到此项义务,导致用户计量表存在问题、气量出现差错。天然气公司无证据证明是吴先生人为破坏导致旧表出现问题的,由此引起的责任由天然气公司承担,吴先生不需承担责任。

张传哲提出,如双方出现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建议由政府相关计量监管机构或消费者协会出面对天然气公司所述是否属实展开调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检测,以明确天然气公司所称是否属实,天然气公司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对此,西部网将持续关注。

编辑:马晴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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