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布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2022-06-24 14:29:30 - 媒体滚动

日前,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有关工作情况。截至目前,陕西省首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已制定完成。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出台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相关文件要求,今年2月,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做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陕西省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工作。

按照《通知》规定,陕西省首批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已制定完成。全省符合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要求的企业共1518家,其中西安市337家、宝鸡市136家、咸阳市196家、铜川市18家、渭南市183家、延安市106家、榆林市345家、汉中市55家、安康市62家、商洛市31家、韩城市40家、杨凌示范区9家。其中包括重点排污单位1474家,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138家,符合公开条件的上市公司92家、发债企业5家。企业名单已在省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开。

据陕西省生态环境厅执法局副局长肖陶介绍,下一步,陕西省将继续设立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要求各市(区)生态环境局要在2022年10月底前依托政府网站等设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集中公布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内容,供社会公众免费查询,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目前,该系统方案和界面设计已完成,预计9月底前上线运行。同时要求各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对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社会公众举报,按照《管理办法》中罚则要求,依法查处企业未按规定披露环境信息的行为。对环境信息披露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的企业,督促其及时补充披露环境信息,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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