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成泰阀门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元

2024-06-24 08:40:20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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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缙云县成泰阀门有限公司因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案,被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处罚款人民币1万1仟元整(¥11000.00)。

据公告内容,缙云县成泰阀门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碧兴路126号实施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的标准,对缙云县成泰阀门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1仟元整(¥11,000.00)。

缙云县成泰阀门有限公司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第四十五条第一项,构成了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行为。对此,缙云县人民政府新碧街道办事处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1万1仟元整(¥1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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