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贤区房管局组织召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现场会

2024-06-24 11:31:06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6月21日上午,奉贤区房管局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检查并召开现场会,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城管局、区消防支队、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以及部分居委会、物业企业参加。

奉贤区房管局组织召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现场会

奉贤区房管局组织召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现场会

奉贤区房管局组织召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现场会

奉贤区房管局组织召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现场会

区消防支队副支队长蔡海铭指出:各物业企业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问题上务必做到日常管理到位、宣传引导到位、法规执行到位、火情处置到位。

区城管局副局长周晨元指出:各物业企业要严格按照《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内容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好巡查工作,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以及其蓄电池的违规充电行为。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禁止在以下区域停放、放置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

(一)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

(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

(三)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

(四)居住建筑的室内区域,但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除外。

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

奉贤区房管局组织召开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现场会

区房管局副局长陆云峰强调: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各街镇要督促属地居委加强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告知书必须宣发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物业企业要加强对安保公司、维保单位管理,加大上下班高峰、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检查频率,确保各类充电设施正常运行,发现情况履行劝阻义务;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属地专班要指导完善应急预案,属地居委要及时组织应急演练,各街镇、各物业企业要切实落实事故信息上报机制,确保住宅小区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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