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和谐物流有限公司因超地域范围经营被处以罚款5000元
2024-06-24 16:15:22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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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和谐物流有限公司因超地域范围经营被处以罚款5000元
2024年06月24日,泰州市邮政管理局就江阴市和谐物流有限公司超地域范围经营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江阴市和谐物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广旭
住所:江阴市和谐物流有限公司
品牌:中通
二、案由
超地域范围经营
三、主要事实
超地域范围经营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10条第2款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经营许可范围内依法从事快递业务经营活动,不得超越经营许可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责令其限期改正
承办单位:泰州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