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钦州市区初中招生公告
转自:钦州发布
2024年钦州市区初中招生公告
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2024年钦州市区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办法、需要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和招收原则等信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公办初中报名方式和时间
2024年钦州市区公办初中招生报名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自治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服务系统线上报名,网上填报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报名系统预计7月初开放,届时家长可通过电脑端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或通过手机扫码登录“智桂通”移动端进行报名。
(二)民办初中报名时间、地点
民办初中学校报名与公办初中报名同步进行,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通过钦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inzhou.gov.cn/),登录钦州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信息管理系统,填报报读学校(限填报一所学校)。
具体报名时间、入口等信息,待自治区教育厅明确后,我局再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请家长继续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以教育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
二、招生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区小学毕业生。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具有钦州市区户口。
2.在市区购房并已实际入住人员随迁子女。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钦州市区申领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居住证未逾有效期人员的随迁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区外小学毕业生。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本人具有钦州市区户口。
2.在市区购房并已实际入住人员随迁子女。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钦州市区申领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居住证未逾有效期人员的随迁子女。
4.因事实无抚养人等特殊情况,户口迁入市区的小学毕业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市区外小学毕业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报名就读。
三、主要报名材料
(一)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报名所需材料
符合上述招生对象规定范围的小学毕业生,报名时家长应准备下列材料。
1.户口簿:户口簿上户主、学生父母、学生本人页。
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户口簿中未能体现学生与父母为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供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住房情况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拥有产权住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房未取得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购房人、房屋地址、交房时间等页)、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购房发票、契税缴纳凭证。
(2)学生所居为父母租住、单位住房或集资房、祖屋(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及政府各类政策性住房等其他情形住房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无产权住房证明。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非市区户口和市区无产权住房,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要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二)报读市直民办初中所需要材料
1.钦州市区范围小学毕业生,由报名系统通过小学毕业生库比对自动识别、学籍系统个别查询等方式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核。
2.系统自动根据学生身份证号码识别学生是否属于钦州市户籍,如果学生为钦州市户口而系统提示为非本市身份证号,请家长填报完信息后带上户籍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招生学校现场审核。
学生家长可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初中学校:免试就近入学,以学生本人及父母户口地址、家庭合法稳定住所地址为依据,按招收条件和学区分批次招收,户口与居住地址一致的优先。其中,市一中、市二中、市外国语学校限招在学区内实际居住的钦州市区户籍生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非钦州市区户籍生。
(二)民办初中学校:落实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政策。对报名人数不足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按招生计划实行随机录取。市直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另行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与公布
经审核符合公办初中学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学生,名单由各招生学校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大门口等地方公布。民办初中学校同步在学校大门口公布拟录取名单。适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自愿选择报读民办初中学校,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学校缴费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已到录取的民办初中学校缴费确认的,公办学校不再保留其学位。对于因故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学生,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六、其他事项
初中招生期间学生及家长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信息:
1.拨打市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777-2880977。
2.登录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inzhou.gov.cn/)查看《2024年钦州市区初中招生实施办法》。
3.关注“钦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
来源丨钦州市教育局
编辑丨吴登翰邓芸(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