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民营经济新发展|胡麒牧:“民营经济31条”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提振市场信心
封面新闻记者易弋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近日发布。《意见》提出八方面31条举措,旨在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这是继2005年、2010年发布的“非公经济36条”“非公经济新36条”后又一个针对民营经济的重磅文件。
与以往的民营经济支持政策相比,此次的“民营经济31条”有哪些亮点?哪条举措最具有突破性?在抓落实上,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7月24日,中国数实融合50人论坛副秘书长、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接受了封面新闻记者专访。
胡麒牧表示,三个文件从本质上看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我国遇到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新的使命需要完成,所以对相关体制机制进行了不断的完善。
谈到“民营经济31条”的亮点,胡麒牧认为,一是更加聚焦高质量发展。“民营经济31条”强调促进民营经济在科技创新、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领域的发展,体现了布局的优化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这符合我们改革发展的主旋律和当代实体产业发展的特点。二是从扩大市场准入到完善配套机制。之前的两个36条,强调扩大市场准入,“民营经济31条”更加强调民营经济进入相关领域后如何更好发挥稳增长、促就业和科技创新的作用。三是从破除显性壁垒到破除隐性壁垒。“民营经济31条”推动减少相关政策在落地过程中人为设置的一些不必要的环节,让政策能够更加高效发挥作用。四是由保障员工权益到保护企业家群体。之前的文件更多是在完善员工合法权益上,“民营经济31条”除了保护员工的权益,还强调了对企业家的权益保护和配套服务,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家精神,提振市场信心。
在胡麒牧看来,“民营经济31条”相对于之前的两个36条有了新的突破,起到了稳定政策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一是强调了对政府执法行为的约束,防止行政权力被滥用,损害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二是在法治保障一节,有一个明显的突破就是对民营经济实行“无罪假设”,无需自证清白。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胡麒牧表示,要让这些政策实实在在惠及民营经济,还要在三方面着力:一是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相关问题和苗头要能及时反馈给政策制定者,让调控更加有前瞻性,更加人性化,最终结果是提高了决策和执行效率。二是要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干部考核,让各级政府切实为民营经济的发展着想,而不是走过场,避免一些形式主义行为。三是要适度调整对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提升金融支持民营经济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