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四心合一”传递温暖

2024-07-24 07:38:05 - 检察日报

司法救助“四心合一”传递温暖

我院深入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总结提炼出“初心、公心、热心、同心”四心合一工作法,2023年以来共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司法救助案件63件64人。

不忘初心,在工作中传递温暖。为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让群众真正受益、满意,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以“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专项活动和“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项行动为抓手,实现司法救助工作全院一盘棋。内部建立司法救助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设立“老党员”专职接待岗和检察服务专线,安排经验丰富的党员干部专职接待群众,收集司法救助线索;外部借助社区网格员力量,充分运用新媒体,多渠道宣传司法救助政策。

恪守公心,在实践中释法说理。司法救助工作中,我要求办案检察官坚持“天理国法人情”相结合的司法理念,将释法说理贯穿办案全过程,同时注重普法,以乡村振兴、公开听证、平安建设等工作为载体,坚持深入群众。我们还强调司法救助要“围绕法律法规、围绕诉求解决、围绕群众满意”,以有温度的释法说理既解法结也解心结。在全院一盘棋背景下,我们以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与社会治理融合中心为抓手,通过网格“望诊”掌握民情、“闻诊”倾听民声、“问诊”汇聚民意、“切诊”解决民难,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怀揣热心,在服务中排忧解难。我院为老弱病残救助者开通一站式司法救助“绿色通道”,热心回应民之所需,以贴心服务让群众感到安心。对残疾人群体,我们坚持救“残”救在关键、助在心坎,努力让残疾群众少跑腿或者不跑腿,并针对不同残疾群众的不同困难诉求量身打造救助方案。工作中,我们要求办案人员坚持“三个一点点”,即在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多延伸一点点,在为民办事的热情上多投入一点点,在处理问题的办法和思路上多创新一点点。同时,我们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爱”理念,通过“主动救助+专项救助+上门服务+定期回访”将工作做细做实做长远。

共筑“同心”,在办案中融合履职。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规范自强、融合发展、创新活力和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检察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司法救助融合履职模式。一是坚持延伸救助,从救助一人到救助一个家庭,在落实救助的同时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以韩某司法救助案为例,我院检察官审查发现,申请人韩某家中还有两名未成年子女需要救助,便按照应救助尽救助原则主动延伸职能,将两个孩子纳入被救助对象共同申报救助资金,同时联系民政、教育等部门协同开展多元化救助,帮助韩某一家走出困境。二是不为区域所限,对案发地在阎良区、居住在异地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我院积极与其居住地司法机关、基层政府沟通协调,联合开展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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